现在想来,高中时期做过最勇敢的事情就是曾经给一个陌生人写信。
一张明信片。
也许是在晨光熹微的早上也许是在落日余晖的黄昏也许是星期一也许是周末也有可能朴安好如往常一般翻着自己喜欢的杂志然后注意到页脚部分的交友宣言足足看了两年的杂志可是从前一直没有在意过。
但是这一次,朴安好记下了那页的联系方式。
那人说,我在等,等一个不期而遇。
等你向我走来,或者让我奔向你。
陆锦年。
这是他的名字。
当天晚上朴安好就开始写信。
这是第一次给素未谋面的人写信。
最开始还是非常紧张,因为不知道如何切入话题。
如何开始才能不显得太突兀以及看上去不那么傻痴,这些问题被朴安好反复思量差点没法动笔。
明明很简单的事情一旦被赋予太多意义就会失去本身的意义。
就像我们一直前进的道路。
最开始的时候谁都是抱着原始的希冀慢慢地走,可是随着漫道鲜花香馨扑鼻,渐渐地忘记了你究竟是为什么走到现在。
朴安好一直想着怎么说才好却忘记了是为什么要写这样一封信。
等到想起其实只是想单纯的问候,甚至都不期待有回音的时候。
手里的信纸已经是密密麻麻一片黑色。
因为第一次所以很慎重的回头再检查了一遍,担心会有错别字或者某些地方措辞不当。
检查完毕的结果是:还是不要寄了。
怎么读都觉得有些不自然。
朴安好把手里的信纸揉成团,扔到垃圾桶里。
不一会儿,又去把它拣出来。
抚平。
最后,她还是把它撕成碎片。
重新写吧。
大概……收不到吧。
就算收到了……也不一定会回信的。
干脆抱着这样悲观的想法,朴安好再次下笔给陆锦年写信。
信的内容很简单。
陆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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