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秉关了系统,从床上坐起来,伸了个懒腰。
神清气爽!
他拿出马六准备好的一根柳枝,把它折成合适的长度,用牙齿咬开一端,当作牙刷,囫囵了几下,漱了漱口。
然后“呸!
呸!
呸!”
地吐了出去。
条件简陋,将就着吧!
等自己到成都后,定要改进改进。
一夜安眠,神清气爽。
部队继续向秭归行进,速度不减。
待到第三日下午,距离秭归城已经不到二十余里。
诸葛瑾派人向刘封请示,命侍卫骑马先行,将孙权手书呈与陆逊,好叫他早做准备。
在得到刘封的应允后,一匹快马向秭归疾驰而去。
……
秭归城,军中大营。
一青年男子端坐于帐中案几之前,手中正捧着一本兵书仔细研读。
此人面庞白皙,眉弯似月,明眸若星,丰神俊朗,气度翩翩,身上散发着一种儒雅的气息,宛如一位温润如玉的书生。
若非是身处这充满杀伐之气的军营之中,定会令人误以为是哪位世家的富贵公子。
此人正是陆逊,陆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