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军已在赶来的路上,那么自己这些人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在丧尸大军的围攻下保存力量,守住最后的阵地。
外墙光滑,哪怕是身形最为敏捷的进化型丧尸,也无法攀爬。
它们又不懂得使用工具,因此唯一的登楼途径,就是那条红砖和水泥铸成的楼梯。
向上发起冲锋,丑陋的人脸竭嘶底里。
天很冷,暗红色的泥与血浆几乎冻住,丧尸有的穿了鞋,也有的打着赤脚。
轰隆隆的枪声还在持续,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随着飘起血花的胸膛被子弹打穿,更多的身影倒下。
楼梯极其坚固,经过争夺,此时已难以分辨它原先的模样,就像以重笔涂抹的彩色油画,满是黏稠深沉的色彩。
恍然间,它更接近于搭设在地狱里的奈何桥,一头通往死亡。
另一头,连向新生。
或许,迷途中的它们,本该早就死去,否则在荒凉的城市里找不到回家的路。
它们便过于孤独了。
天色并不影响战斗,夜晚不请自来,如同暴雨降临时的漆黑一片,所见的一切,皆模糊了模样。
弹头和尸骨纠缠在一起,更加重了纷乱的程度。
不能再这样打下去了。
火光耀眼,阻挡了旁观者的视线。
近处,远处,仍是一望无际的尸潮尸海。
王徒走进屋里,搜出所有的棉被、衣物,在厨房他还找到几壶大油。
全部抱出,先挑出被子顺楼梯扔到底部,再把大桶油金黄色的食用油用军刺扎出大洞,一样丢下去。
向身旁的几名动员兵挥了挥手。
他们理解了指挥官的意思,纷纷从挎包里掏出燃烧瓶来。
“一个一个的用。”
王徒疲倦地说。
站在他身侧的动员兵先丢下去一个,瓶状物触碰到墙面,立即爆裂开来。
熊熊燃烧的液体四溅,落在哪里,火势就蔓延到哪里。
棉被点燃了,楼梯底部窜起红里带着深蓝的火苗,越烧越旺。
从远处,人影摇曳的楼房处火光冲天,但这片城市的大多数区域却仍是一片毫无人气的寂静。
枪声难得停歇,动员兵依靠墙壁站着,握紧冲锋枪警惕楼下情况。
我叫陈平,祖上有钱有势。没人知道从爷爷那一辈起,我们家发家的秘诀就是靠着摸金倒斗得来的。不过九十年代初期,我爷和我爸摸了一次大墓,丢了一双手回来,那时候我们家开始洗白,并且勒令我这辈子不要在去碰这一行。于是,我在武功县开了一家专门倒腾古玩的寻龙古玩店,本以为安逸一辈子,却没想到,一枚摸金符的出现,让我重操旧业。而当我想再次金盆洗手,却惊骇的发现,我的一只脚已经踩进了这泥坑中,拔也拔不出来了...
男人可以谈恋爱,唯独不能恋爱脑,上辈子因为恋爱脑导致前途尽毁一生悲惨,重生了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男人本该轻松,自由,快乐,舒心,洒脱的渡过一生,这辈子他只谈恋爱不结婚,不承担责任和义务,不背负枷锁,斩掉自己的恋爱脑一生致自由。我不是什么海王,也不是什么渣男,我只是不想给我喜欢的女孩添加负担,成为她的累赘,耽误她的人生,让她为难,所以我选择了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