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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回顾(第1页)

故乡的回顾

这回我终于要离开故乡了。

我第一次离开家乡,是在我十三岁的时候,到杭州去居住,从丁酉正月到戊戌的秋天,共有一年半。

第二次那时是十六岁,往南京进学堂去,从辛丑秋天到丙午夏天,共有五年,但那是每年回家,有时还住的很久。

第三次是往日本东京,却从丙午秋天一直至辛亥年的夏天,这才回到绍兴去的。

现在是第四次了,在绍兴停留了前后七个年头,终于在丁巳(一九一七)年的三月,到北京来教书,其时我正是三十三岁,这一来却不觉已经有四十几年了。

总计我居乡的岁月,一裹脑儿的算起来不过二十四年,住在他乡的倒有五十年以上,所以说对于绍兴有怎么深厚的感情与了解,那似乎是不很可靠的。

但是因为从小生长在那里,小时候的事情多少不容易忘记,因此比起别的地方来,总觉得很有些可以留恋之处。

那么我对于绍兴是怎么样呢?有如古人所说,“维桑与梓,必恭敬止”

,便是对于故乡的事物,须得尊敬。

或者如《会稽郡故书杂集》序文里所说,“序述名德,著其贤能,记注陵泉,传其典实,使后人穆然有思古之情”

,那也说得太高了,似乎未能做到。

现在且只具体的说来看:第一是对于天时,没有什么好感可说的。

绍兴天气不见得比别处不好,只是夏天气候太潮湿,所以气温一到了三十度,便觉得燠闷不堪,每到夏天,便是大人也要长上一身的痱子,而且蚊子众多,成天的绕着身子飞鸣,仿佛是在蚊子堆里过日子,不是很愉快的事。

冬天又特别的冷,这其实是并不冷,只看河水不冻,许多花木如石榴柑桔桂花之类,都可以在地下种着,不必盆栽放在屋里,便可知道,但因为屋宇的构造全是为防潮湿而做的,椽子中间和窗门都留有空隙,而且就是下雪天门窗也不关闭,室内的温度与外边一样,所以手足都生冻疮。

我在来北京以前,在绍兴过了六个冬天,每年要生一次,至今已过了四十五年了,可是脚后跟上的冻疮痕迹却还是存在。

再说地理,那是“千岩竞秀,万壑争流”

的名胜地方,但是所谓名胜多是很无聊的,这也不单是绍兴为然,本没有什么好,实在倒是整个的风景,便是这千岩万壑并作一起去看,正是名胜的所在。

李越缦念念不忘越中湖塘之胜,在他的几篇赋里,总把环境说上一大篇,至今读起来还觉得很有趣味,正可以说是很能写这种情趣的。

至于说到人物,古代很是长远,所以遗留下有些可以佩服的人,但是现代才只是几十年,眼前所见就是这些人,古语有云,先知不见重于故乡,何况更是凡人呢?绍兴人在北京,很为本地人所讨厌,或者在别处也是如此,我因为是绍兴人,深知道这种情形,但是细想自己也不能免,实属没法子,唯若是叫我去恭惟那样的绍兴人,则我唯有如《望越篇》里所说,“撒灰散顶”

,自己诅咒而已。

对于天地与人既然都碰了壁,那么留下来的只有“物”

了。

鲁迅于一九二七年写《朝花夕拾》的小引里,有一节道: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

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

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

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这是他四十六岁所说的话,虽然已经过了三十多年的岁月,我想也可以借来应用,不过哄骗我的程度或者要差一点了。

李越缦在《城西老屋赋》里有一段说吃食的道:

若夫门外之事,市声沓嚣。

杂剪张与酒赵,亦织而吹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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