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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杀破虏(第1页)

又是一个措手不急!

五千人的冲锋也不是那么容易阻挡的。

虽然他们没有马匹,但他们斗志高昂,气势如虹!

一入战场,便杀伐果决。

将是兵的胆!

王安手提长剑冲锋在前。

第一次亲临战场,第一次用长剑割破敌人的咽喉,第一次感受到刀剑砍在骨头上的声音,第一次让鲜血溅满了面颊,……怕吗?他很害怕!

但他不能怕!

他在战阵中,士兵们便斗志昂扬,甚至会有人用血肉之躯为他挡枪挨剑。

他若不在,谁来鼓舞士气?怪只怪自己热血冲脑,当时没要一名猛将跟来。

兵虽勇,将怂必败!

怎么说也是史阿教出来的剑术高手,杀几个小兵还不手到擒来?他看到刘琦手执长枪在敌阵中拼杀,浑身鲜血沸腾,每个人都有一个信仰,刘琦就是他的信仰。

刘琦的骁勇是对所有将士最好的鼓舞。

除了那次乌拉山下的突围,除了第一批龙骑营将士,没有人见过刘琦上阵杀敌。

都知道到处都是他的传说,都知道他才思敏捷、智慧群,都知道他宅心仁厚、仁义无双;却没有人知道他原来还武艺群、悍勇无比。

此刻的他那里还有平日时温文尔雅,只见长枪舞动,梨花点点,枪枪夺命,完全是一尊杀神。

连凶猛的甘宁都被震撼到了。

他见过刘琦与孙策比剑,他知道刘琦剑法高明,但他没想到刘琦的枪法也如此了得。

剑术高明不等于战场勇猛,这一点大家都知道。

剑术用于近博、防身、刺杀等方面,所以被文人骚客推崇,可实在不适用于战场。

战场上大开大阖,武将多以长兵器或重兵器为主。

他知道刘琦智勇无双,前几天带神刀卫冲杀王庭后营就知道了,可那时神刀卫将他紧紧围在中间,也不见他杀人呐!

此战本就以寡敌众,神刀卫可是硬扛鲜卑的主力,此时哪里还顾得上护卫主公?不让更多的敌人靠近便是最好的保护了。

甘宁在打斗中尽可能的向刘琦靠拢,所以刘琦的英勇被他完全看在眼里。

手中的长刀舞得越炫烂,卷起的人头、残肢、内脏也越的多起来。

鲜卑将士在颤抖,恐惧在漫延。

如此凶悍的将士何曾遇到?看着一个个倒下的同袍,一断断飞起的残肢,一颗颗被砍掉的头颅……恐惧不断地冲刷着心灵。

战斗在持续进行着,草原的青绿已变成了黑红色。

轲比能的内心在波动,以四万对一万五,尚无优势,这刘琦的军队倒底是什么样的存在?这仗还有什么打头?今日若败,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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