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措手不急!
五千人的冲锋也不是那么容易阻挡的。
虽然他们没有马匹,但他们斗志高昂,气势如虹!
一入战场,便杀伐果决。
将是兵的胆!
王安手提长剑冲锋在前。
第一次亲临战场,第一次用长剑割破敌人的咽喉,第一次感受到刀剑砍在骨头上的声音,第一次让鲜血溅满了面颊,……怕吗?他很害怕!
但他不能怕!
他在战阵中,士兵们便斗志昂扬,甚至会有人用血肉之躯为他挡枪挨剑。
他若不在,谁来鼓舞士气?怪只怪自己热血冲脑,当时没要一名猛将跟来。
兵虽勇,将怂必败!
怎么说也是史阿教出来的剑术高手,杀几个小兵还不手到擒来?他看到刘琦手执长枪在敌阵中拼杀,浑身鲜血沸腾,每个人都有一个信仰,刘琦就是他的信仰。
刘琦的骁勇是对所有将士最好的鼓舞。
除了那次乌拉山下的突围,除了第一批龙骑营将士,没有人见过刘琦上阵杀敌。
都知道到处都是他的传说,都知道他才思敏捷、智慧群,都知道他宅心仁厚、仁义无双;却没有人知道他原来还武艺群、悍勇无比。
此刻的他那里还有平日时温文尔雅,只见长枪舞动,梨花点点,枪枪夺命,完全是一尊杀神。
连凶猛的甘宁都被震撼到了。
他见过刘琦与孙策比剑,他知道刘琦剑法高明,但他没想到刘琦的枪法也如此了得。
剑术高明不等于战场勇猛,这一点大家都知道。
剑术用于近博、防身、刺杀等方面,所以被文人骚客推崇,可实在不适用于战场。
战场上大开大阖,武将多以长兵器或重兵器为主。
他知道刘琦智勇无双,前几天带神刀卫冲杀王庭后营就知道了,可那时神刀卫将他紧紧围在中间,也不见他杀人呐!
此战本就以寡敌众,神刀卫可是硬扛鲜卑的主力,此时哪里还顾得上护卫主公?不让更多的敌人靠近便是最好的保护了。
甘宁在打斗中尽可能的向刘琦靠拢,所以刘琦的英勇被他完全看在眼里。
手中的长刀舞得越炫烂,卷起的人头、残肢、内脏也越的多起来。
鲜卑将士在颤抖,恐惧在漫延。
如此凶悍的将士何曾遇到?看着一个个倒下的同袍,一断断飞起的残肢,一颗颗被砍掉的头颅……恐惧不断地冲刷着心灵。
战斗在持续进行着,草原的青绿已变成了黑红色。
轲比能的内心在波动,以四万对一万五,尚无优势,这刘琦的军队倒底是什么样的存在?这仗还有什么打头?今日若败,万劫不复。
大道夷且长,窘路狭且促。修翼无卑栖,远趾不步局。舒吾陵霄羽,奋此千里足。超迈绝尘驱,倏忽谁能逐。乱世哀民乞活尸骨,转生为汉末颍川陈氏子弟的陈冲,看着九州满目疮痍,他决心改变这个世界。在和刘备一路走来的数十年里,他经历了失望背叛乃至决裂,但他仍然坚定不移地走完这条路。遍地哀鸿满地血,无非一念救苍生。...
穿越至九零年的洛杉矶,遭遇过社会毒打的罗兰艾伦本以为这辈子的自己会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但就在他准备转行之时,轮回,开始了角色名额全内定,到哪都是关系户抱歉,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这是...
我是王富贵。在大明朝,没有人比我的钱更多,没有人比我的官更大不过要做这两点,首先就要帮朱厚熜坐上龙椅,要帮他保住自己的亲爹。守护最好的朱厚熜,坚决捍卫兴献王的亲爹身份不动摇总结起来,就是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