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凝昔站在路边,看着天边火焰一样艳丽的晚霞出神,霞光洒落,为她披上一层金辉,她俊美的脸映衬着晚霞,构成一副绝美的画面。
这时候,如果别人看见了,一定会觉得东方公子是在沉思人生哲理,但其实,她想的是这样的。
“红巧,你又没有觉得,这一路实在太平静,太无聊了。”
玉凝昔满眼苦闷,说出了她的心里话。
红巧听到这话,愣了片刻,一本正经的问她:“公子,你希望发生什么?”
一说起这个,玉凝昔立刻就来了兴趣,双眸亮晶晶的,如同世间最深沉的宝石,敛尽一切光华,“那可多了,比如,碰到传说中打家劫舍的绿林好汉啊,在我的心目中,绿林好汉都是又威武又霸气的,说不定还很帅气,要是被我遇到了,我一定会劝说他们痛改前非,好好做人。
而且,我还能收留他们,让他们给我当属下呢,有这么帅的属下供我跳下,多好呀。”
玉凝昔越是说越是双眸冒着绿光,在她的心目中,拦路抢劫的应该是这个样子的,一个威武霸气的美男子骑着骏马冲下来,手持一杆长枪,然后来上一句电视剧里的经典台词: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然后,她就能义正言辞的指责他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接着,她就用她的三寸不烂之舌去改变她的思想,让他认识到以前的错误,最后在他痛哭流涕,痛改前非的时候,她就光明大义的表示会收留他,那之后···
结果,玉凝昔还没联想完呢,红巧就很正经的纠正她的错误,“公子,通常来说,山贼都是一些五大三粗的汉子。”
“胡说,你又没见过。”
玉凝昔立刻反驳。
红巧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她,惊讶的问道:“公子,五年前,我们出去采药的时候,曾经看到过一伙山贼劫掠过往的车队,那时候我们是躲在草丛里才逃过一劫,那些山贼又凶狠又残暴,不但抢走了所有的货物,还把那些人都杀掉了,经过那件事,公子后来还生了场大病呢。”
玉凝昔:“···”
还别说,经过红巧这么一提,她似乎还真的有点印象了。
“咳咳,那种不好的事情我已经忘记了。”
玉凝昔打了个哈哈,道:“话说这世界还是太平的好,还是不要有山贼吧。”
红巧:“···”
“那要不来个什么流氓强抢美男,然后让我来个英雄救美也行啊。”
玉凝昔一脸哀怨,“你不觉得这种什么都不发生的日子实在太无聊了吗?”
红巧咳了声,道:“可是公子,流氓抢的一般都是良家妇女。”
玉凝昔:“···”
“你不要这么较真好么?说不定那流氓突然改了口味,抢美男去了呢?”
玉凝昔哭丧着脸,她好不容易做个梦,结果红巧还要无情的打碎她的梦境,太郁闷了。
不过她转念想想,还是算了吧,先不说流氓改变口味的概率问题,如果一个美男子连个流氓都打不过,那也太阴柔了,太阴柔的男人,不是她的喜好,罢了,罢了,那样的美男子遇到了还不如没遇到呢。
看着自家小姐哭丧的脸,红巧的嘴唇嗫嚅了半响,还是开口道:“公子,奴婢觉得还是遇上一个英雄救美的侠客比较好。”
“侠客?”
玉凝昔睁大了眼,一脸狭促的看着她,取笑道:“没想到原来红巧喜欢这样的呀。”
红巧:“···”
“不是公子喜欢这样的吗?以前公子每次遇到危难了都祈祷能够遇到侠客。”
红巧低下头去,讷讷道。
玉凝昔:“···”
“可是后来我发现,这都是不现实的,与其祈祷别人的帮助,不如自己努力去争取。”
玉凝昔一脸正气,解释道。
本以为这样并不足以让红巧相信,却不想,红巧一脸惊喜的抬头,看着她,而且眼眶都有些湿润了,“公子,您想开了就好,其实,相比以前的公子,奴婢还是更喜欢现在的公子,因为现在,公子能够自己保护自己了。”
听到这一段话,让原本满腔解释的玉凝昔顿时变得难以开口了,她张开双臂,轻轻的搂着红巧的肩膀,压下心中突然泛起的酸涩之感,轻声道:“红巧,以后我来保护你。”
没想到就这么一句话,红巧却红了眼,哽咽道:“如果夫人看到小姐这样,也可以放心了。”
她一时情绪宣泄,连称呼都变了。
一时间,气氛有些悲伤,玉凝昔叹了口气,正欲说话,却不想,突然跑来了两个人。
...
接编编通知,周六入v,晚上会有万字更掉落,欢迎小可爱来戳哦如果时间能倒流,明熙绝对不会乱吐槽,再不济她也不会被判官忽悠,误入穿越部。她以为鬼公务员就是舒舒服服坐办公室,但其实是奔波在各个小世界兢兢...
每晚九点更新,显示有修改一般都是捉虫自打六岁那年爸爸领回来一个混血小宝贝,宋煜的人生就彻底被这个黏黏糊糊中文都说不好的小家伙缠上了。乐乐小煜哥哥,我同桌今天说他有一个漂亮嫂子,嫂子是什么宋煜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