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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诗名 乞巧(第2页)

秦怀玉立即回过神来,赞叹地看着身旁的陈幼澜,也大呼小叫道:“好诗!

好诗!

陈兄果然才学过人!

小弟佩服!”

话倒是说得没什么问题,只是配上秦怀玉那雄壮的身材,总给人一种不伦不类的违和感。

这两人这么一叫唤,在场的其他人也全都跟着鼓起掌来,“好诗好诗”

地叫着。

醉春楼里的气氛变得很是热烈。

秀秀姑娘也在阁楼上鼓掌,笑容很是灿烂。

她知道,今晚这首诗如果传扬出去,这故事之中可必然少不了她的名字。

到时候,她的芳名传遍长安,成为名妓自然指日可待。

这是每一个妓子的终极梦想。

胡大娘虽不识字,但也明白眼下发生了什么。

在她醉春楼举办的七夕诗会上出了一首让所有人都赞不绝口的诗,这是老天要让醉春楼大火呀!

她想着想着,眉开眼笑地跟着大家鼓掌,手都拍红了。

陈幼澜坐在李信旁边,表情很是骄傲,小脸涨得通红。

她先是谦逊地向在场的人拱了拱手,然后示威地看了李信一眼,道:“怎么样?还比吗?或许趁早认输,面子上还比较过得去哦!”

李信抚掌大笑,道:“别急别急,我还没作呢。

等我也写了再说,哪怕是歪诗,我也得胡乱写一首才好,这才算比赛嘛。”

“哼。”

陈幼澜哼了一声,似乎对李信竟然不肯认输,甚至还妄想着赢她这件事感到有些不满。

因为这首《乞巧》而热烈起来的气氛足足持续了半刻钟才逐渐平息下去。

虽然秀秀心中已经暗暗将陈幼澜这首《乞巧》点为了今晚的最佳作品,但诗会剩下的程序该走完还是要走完的,以免惹来闲言碎语,说她们醉春楼暗箱操作云云。

她站在阁楼上,随意地扔下了今晚的第三颗绣球。

同样装饰得极好看的绣球沿着几乎同样的轨道从阁楼上落下来,但是人们对它的反应却跟对它前两位兄弟的反应截然不同。

再也没有人去争抢绣球了。

每一个人都尽力把绣球推往远离自己的方向,仿佛绣球上沾着什么不好的东西。

最后,一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年实在没办法推走绣球了,这才红着脸把绣球拿在手里。

李信见状,默默地在心里骂道:“十三四岁就学人家逛青楼,还知不知道什么叫新世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青年?”

好吧,其实从旁人的视角来看,他今年也才十七岁,并没有比他那位批判对象大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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