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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大明之网红诞生记(第2页)

“这是?恭喜杨兄弟,你的大名估计会传遍天下了,这些家伙的度还真快啊,这才是第二天呢,就连揭帖都出来了。

查都下有杨信者,本无业游民,未审其出处,于天津行凶杀人流窜京师,妖言惑众,攀附权贵以秽行出入豪门,借阉人之势,凌虐百姓横行不法……”

陈于阶带着幸灾乐祸的笑容,读着他面前的东西。

这其实就是一张写满字的纸。

而且之前应该是糊在墙上的,被强行揭了下来,还有几处撕坏了,至于上面的内容……

好吧,这其实是大字报!

或者用这个时代的称呼叫做揭帖。

而且还是崭新出炉的,从纸张墨迹来看最多不过四个小时,算算也就是杨信打完徐副指挥之后,紧接着这东西就炮制出来了。

上面全是用词含糊,但却明显引人遐想的内容,向人们描述了一个在逃的杀人凶犯,是如何混入京师,并凭借某些未知本领,勾搭上几个豪门显贵家的女人,然后出没于这些后宅的。

后宅啊!

一个男人出没于豪门后宅啊!

并且这个在逃的杀人犯,还因为机缘巧合,搭上宫里某人身边某个大太监的门路,继而被引见到这个人身边,凭借拍马屁得到某人青睐。

至于是拍马屁本领高强,还是因为其他本事,这个就靠大家脑补了,总之因为受青睐,甚至还得到赐物,这样一下子就抖起来了。

抖起来的这个在逃杀人犯仗着有后台,立刻原形毕露,不但在京师无恶不作,什么调戏妇女,吃法不给钱,霸占小丫鬟之类,统统都干过了。

甚至最后终于膨胀到了公然殴打朝廷官员,猖狂地制造一桩又一桩血案,至今还有一堆被打伤的官差奄奄一息躺在那里无处申冤,但因为背后有保护伞,这个凶手继续逍遥法外。

这天理何存?

这大明的法律何存?

话说看得杨信自己都有些义愤填膺感觉此贼不死简直天理难容。

“这种东西很常见吗?”

他好奇地问。

“何止是常见,简直司空见惯。

你不懂这些言官的手段,他们都是风闻奏事,但他们没有区别真假的义务,只要外界有传闻,他们就可以上奏,哪怕是假的他们也无罪。

这样就很简单了。

他们需要攻击某个人了,那就干脆自己找人写揭帖,匿名的,然后贴到大庭广众之处,或者安排人编造流言在民间故意传播,只要民间就流传开,他们就可以风闻上奏了。

他们不需要负责任,风闻奏事,我听到有人这么说,我就有责任上奏,谁说的说的对不对,这个不是我负责的,不关我的事。

而且不仅仅是本地制造舆论。

因为御史哪怕风闻的上奏也得由陛下来批阅,陛下批阅的结果,经过六科审核后送往通政司,由通政司转各处衙门,同时向全国各地的官衙邸报。

这样很快全国各处衙门的主官就知道了言官上奏及陛下批阅结果,同时民间关心朝政的士绅,会派人到各处衙门凭关系手抄,这样全国各地的士绅也知道了。

他们会向民间再一次传遍,江浙一带已经不只是手抄,甚至有人专门做这生意,在衙门凭关系抄通政司出的邸报,再自己印刷出来卖到各地士绅手中。

这样言官就把一个很有可能是他们自己造的话题,变成在全国引波澜的大事。

那时候就不是一个言官了。

甚至就连全国各地督抚,各道御史,巡按,统统都有可能因为风闻此事而上奏,那时候假的也变成真的,这种套路由来已久。

这就是为何御史们会故意求廷杖,因为一旦挨了廷杖,他们的事迹就会通过邸报传遍天下,所有官员士绅就都知道他们了。

下一次他们再上奏时候,所有官员士绅一看到他们的名字,立刻就会关注他们,无论他们上奏的是什么,都会被这些人视为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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