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最喜欢的大美女,就处在这风暴的核心,如果自己不出手的话,怕是她一定会香消玉殒了。
“唉,看来,自己要为了这个大美女,免费的作一次任务了。”
这货兴奋异常的向着那现场走过去。
此时挡路的黑衣人中,一人越众走出。
此人是一个光头,那头油光瓦亮,要是苍蝇落在上面,都未必会站得住脚。
光头如镜,反射着太阳光,和个低度的电灯泡一样。
脖子上还戴着一个粗大之极的金链子,这金链子,就是拴头藏熬都挣不脱。
这家伙脸上同样戴着一付墨镜。
一张嘴,更是暴露出了一嘴的闪光的金牙。
看起来,和一个农村来的爆发户差不多。
这个壮如蛮牛一般的家伙,身上透着凶狠萧杀之气。
一把将上身的花格子衬衫扯开,顿时,露出强健的如同面包一般高高鼓起的肌肉块。
在肩头的位置,很显眼的纹着一把金色的匕首。
“江清雪,我们主人等你很久了,只是想请你去喝一杯的,可惜,你连这点面子都不给,嘿嘿,这一次,应该不会再驳我们主子的面子了吧?”
这个光头,她自然认识,此人乃是华阳名门,龙家少爷的手下。
名叫金三。
那一帮兄弟也是他的手下。
龙家少爷龙歌,那可是道上声名赫赫的人物,表面上经营着一家实力强大的龙氏集团,论规模,仅次于健民集团。
当然了,这位龙家大少,一向喜欢拈花惹草,在一次宴会上,无意中见到了江清雪,立马惊为天人,于是不择手段的开始了一轮追逐。
没有想到,却是直接给无视了,这粗暴的拒绝之后,让龙家大少颜面无存,所以他才会想出在半路上截人的一个办法。
目的就是强行把江清雪弄到手,到时候,弄到他的大床上,生米作成熟饭,还怕她反悔不成?
江清雪这个冰山大美人大概也没有想到,尽管她掌控下的健民集团富可敌国,但在某些人的眼里,却是连普通人都算不上。
自从几次三番拒绝了那龙少的邀请之后,这一次,终于给自己引来了麻烦。
“总裁,不好,他们是龙少的人。”
此时一名保镖神情有些紧张的说。
面对这么多的高手,就算他们本领高强,也无法确保,江清雪会安然无恙。
“这个混蛋,居然如此狂妄,敢在这里向我发难?别慌,大家只要坚持几分钟,警察应该很快就会来到了!”
江清雪不相信对方真的会把她怎么样。
毕竟光天化日,繁华闹市,这样的公开场合,绑架一名大集团的负责人,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这后果,自然不是一般人能扛得下的。
“江清雪,你似乎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
此时那大金牙有些不满的问道。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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