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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血写自白书(第3页)

辛史随吴宝珊去了她的家,接过盒子一看,是个精致小巧的保险盒,有六位数的密码锁。

他庆幸不是12位数,因为六位数于他而言,小儿科。

我和史云初向来没交情,摆桌宴席必是有求于我,不去也罢。

阿鹏却说,大哥你还是去吧,史老板有一笔大买卖,咱哥仨合作,一定能赚个盆满钵满。

我说,我要那么多钱干嘛?眼下的花销足够。

阿鹏则说,将来要升官也得活动经费吧?瑶瑶出去留学,也要花很多钱吧?是去会史老板,就当是给我个面子吧!

我觉得,这辈子亏欠弟弟太多了,尤其是害得他不能堂堂正正做人,我很愧疚。

辛史读到这儿,不禁冷冷一笑,心想你要去就去,哪来这么多管面谈膏肓的大道理?吴文权接着写道:我去了,但瑶瑶不能去,因为我希望她永远是个纯洁的女孩,我这一去,肯定得上贼船了。

喝了两杯酒,史云初就往我口袋放了一张纸,并凑过来小声说道:“我有一批货出关,劳烦秘书长帮个忙。”

我问:“什么货?”

史云初回答:“大黄鱼,还有一批珠宝。”

阿鹏在一旁帮着说:“史老板就只是想少交点税,没别的意思。”

我说:“海关那边不归我管,我试试看。”

但其实阿鹏早就把我和老三叔的关系告诉史云初了,不然这家伙来找我干嘛?回去以后,我忘了把纸条拿出来,晚上老婆要拿衣服去洗才发现,又惊又喜地说:“老吴,谁送你这么多钱,一百万啊!”

我说这也叫多吗?心想史云初不知从中捞了多少油水。

后来货物出关了,我问老三叔到底是什么货,他说是一批文物。

我的天,连文物他们都敢走私!

真是无法无天了!

4月15日的日记到此为止。

以后的一两个月,写的全是琐事,无非体现了他在官场是好领导,在家是好丈夫好父亲,对吴宝珊只字未提,直到再过两个月,吴宝珊才进入他的日记,而这个女人居然也是经由史云初介绍才与他认识的。

在日记里,他对吴宝珊充满了浓浓的柔情蜜意,作为两人爱的结晶,就是吴宝珊怀孕了,经过检查,是个男孩。

他很高兴,期盼儿子的降生能为他老吴家传宗接代。

可惜辛史没机会见到他了,不然可以对他说,你这样的老爸,只会给子孙后代蒙羞。

至于他与史云初的关系,正如他所说,上了贼船,注定是条不归路。

最初他与史云初的合作仅限于奢侈品和文物,史云初每次都会给他一笔丰厚的报酬,后来,也就是9月22日的那天,却发生了一件令他一次昂不到的事。

他在日记中写道:史云初亲自开车来接我,我们到了他的郊外的别墅以后,又换了一辆车,前往磐石山区。

我问他,来这里干什么?他说有好东西要给我看。

我一点也不好奇,反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怀疑他可能还参与制毒贩毒,若是那样的话,我就是死也不能再与他同流合污。

但令我没想到的是,他在山谷有一个很隐蔽的工厂,没有刺鼻的气味,因为那并非制毒工厂,而是专门制造军工产品。

史云初向我展示了一架无人机的成品,还会所这架无人机是航空研究院最新研发的成果,集侦察、打击于一体,叫做神鹰c203。

我问他,你既搞走私又开公司,已经赚很多钱了,为什么还要盗窃军事技术?他说军工产品才是一本万利的东西。

我不信,我觉得他可能另有隐情。

吴文权在12天后的日记里又写道:史云初终于向我摊牌了,告诉我他加入了境外一个间谍组织,名叫海神特工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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