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
曲岚有些难为情地低头,“秦晋说……让我搬到他那里去住。”
静书不由惊讶道:“你们……你们在一起了?”
“嗯。”
静书欣慰地笑,她就知道秦晋不是一个随便和不负责任的男人。
“那很好啊,还要恭喜你们了。”
曲岚摇摇头,她心里始终不太踏实。
“静书,你会不会觉得我太随便,觉得我们发展太快了?”
她大学毕业到现在,还没有正式地谈过一次恋爱,这一次虽然她是真的动了心,也已经跟他成了男女朋友,可是这么快就搬去跟他同居,会不会不太好?
静书笑笑,“你不是总教导我,只要开心就好么?你喜欢他,跟他在一起很快乐,而且他也是个好男人,会好好对你,这样不就够了?时间长短并不是问题。”
现代的都市,那么多人闪电结婚、甚至闪电离婚,跟他们比起来,曲岚和秦晋还有过做朋友的几个月相处,也有了肌肤之亲,住在一起并不算太快吧。
也许朝夕相处,耳鬓厮磨间,他们的感情会慢慢发酵,酝酿成味道醇美的葡萄酒呢!
是吗?曲岚思忖,原来说起来容易的事情,真的降临在自己身上的时候,要贯彻那套原则好难啊!
她跟秦晋能一起走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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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锐云终于可以出院了。
比他早一天出院的静书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以后,到医院接他回家。
程锐云恢复了以往的神采,自由行动也已经没有问题,只除了吊在胸前的左手臂还活动不便。
他的东西不多,一个小旅行袋就装完了,静书把它拎在手中,他伸手想去拿过来自己拎,却被静书阻止了。
“我的右手还是可以用的,让我拿吧。”
静书笑着把包拎在自己右手上说:“可你的右手还有别的东西要拿啊。
“
“什么东西?”
静书把自己的左手放入他的掌心,轻轻用力握住说:“这个。”
程锐云的眼闪过一抹异彩,侧过脸看着静书。
她的额头刚到他的肩膀,他微微倾身,蜻蜓点水般亲了亲她的额头。
第一次这样十指相扣地走在一起,她的小手皮肤很光滑,有一点点凉,握在手中柔若无骨。
他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她指间最柔软的部分,仿佛这样能阻止细如沙粒的隽永时光从指缝中流走。
下楼梯的时候,程锐云的鞋带散开了,静书蹲下身细心地为他绑好鞋带,她打蝴蝶结的手法很奇特,两手轻轻一拈就系好了。
他低头打量着她头顶的发璇,心中被幸福涨满。
静书站起身,对他微微一笑,仿佛为他做这样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已经是一种刻在记忆中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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