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馆的名字起的倒是气派,八珍楼!
只不过这饭馆从哪儿看都是只有一层,也不知道这楼是从哪儿来的。
一个留着短发、个头儿不高、看起来蛮精神的小伙子接待了任来风和卡车司机两个人。
这小伙儿操着一口南方的口音,一听就不是本地人。
“听口音你不是这村的本地人,你是哪儿的?”
点了简单的饭菜之后,任来风闲着没事儿就和这饭馆伙计攀谈。
“我老家是广东南海的。”
小伙计的话正是了任来风的判断,他果然不是本省人。
“广东南海的怎了来这儿了?”
广东的来哪儿都很正常,任来风问这话指的是这小伙计的年龄。
看样子他也就是十六七岁,和任来风差不多了多少。
是举家北迁还是一个人出门闯荡天下?
“我是跟着亲戚来的。”
小伙计说到这儿就停住了,因为厨房掌柜的喊他上菜了。
这饭馆生意也不怎么样,一天也挣不了多少钱,掌柜的请不起厨师,干脆自己下厨房亲自当起了大师傅。
做了两碗面条、炒了一盘鸡蛋、又要了一小碟盐水黄豆,这就是一顿饭了。
农村的小饭馆里也做不出什么大鱼大肉,人家根本就没那些材料。
有菜有面,虽然简单但胜在快捷,对肚子饥饿的人来说,做饭速度快却比什么都强。
一碗面条没吃几口,从门口又晃荡进来一位。
这位敞着个怀、趿拉着鞋、头发油渍渍的也不洗,一看就是那种低档次土混的角色。
但凡混子都有一个优点,那就是会看人,大眼一扫就知道谁好惹谁不好惹。
要不然每次都找那最难惹的人物招惹,恐怕这混混早就不是死人也成残废了。
这土混虽然外表看上去邋里邋遢,却仍然具有一名成功混混的眼力劲。
一进门这位就看见了任来风和卡车司机。
呲牙一笑,刚想上去说话,卡车司机咳嗽一声一张嘴,呸!
一口痰吐到了这小子脚前头。
人家是不欢迎他!
土混眉头一皱,紧跟着眼睛就不看那俩吃面条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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