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她本人曾在国公府、亲自经历过的、并那些惊心动魄甚至一并官司告到老皇帝那儿、也解决不了的那件事儿……
14.第十四章偷袭
锦绣四五岁幼年之时,是的,她也被迫缠过足。
那是她的祖母,还未过逝的陈国公母亲一品诰命太夫人。
一天,锦绣被她的祖母偷偷摸摸抱到她暖阁屋里。
“霏霏啊……”
锦绣还有个乳名,叫霏霏。
那是她出生在细雨霏霏的暮春时节,天,正下着雨,她母亲陈国公夫人偷懒,便随口起了个这小名儿。
“霏霏啊……”
老祖母又说,并温柔把小孙女儿搂进在怀里,拍着,哄着,劝着:“像咱们这样的大家族,这样的出生,哪还有个女孩子家家不缠小脚的?——呵,别听你娘的,你看看祖母我,就这三寸金莲,配上这样的弓鞋,这样的裙子,走起路来,这腰才显得细,体态才轻盈优美,行动间,一举手一投足,才有气质是不是?——你不裹脚?你怕疼?呵呵,当心啊,以后长大了可嫁不出去咯!”
女人的终极目标是嫁人。
锦绣也不例外。
只不过,除了这终极目标以外,还有可以拿命和她抵换的,便是,锦绣爱美!
甭说是脸上的一颗小小雀斑,就是一颗针孔大的小痘粒,都会让她对着镜子,疑神疑鬼大惊失色好半天。
当然,那时的锦绣也就……仅仅四五岁。
锦绣自然不想嫁不出去的,更不想,就因自己的不裹小脚不缠足而变成世人眼中的怪物一个。
眼泪流了一大缸子,“那……那……那能不能我再大一点来裹?”
她矛盾挣扎,开始在祖母的腿上扭来扭去耍起赖来。
“不行!”
祖母和边上的老嬷嬷们异口同声——而锦绣,也就在那时,第一次眼见,到底,什么是缠足。
她疼。
那种无以言说的疼……
拜过小脚娘娘,一切工作准备就绪。
然后,老祖母便让几个嬷嬷把小小的、仅仅五岁的锦绣按压在一张矮凳子上坐着。
脚下,放的是一盆热水。
像洗嫩姜块似的,把她的脚细细地擦洗干净,然后,一个年老力大的嬷嬷握着锦绣的脚手一用力,“咯吱咯吱”
,便要将她大拇指外的其他四趾尽量朝脚心拗扭,并且,一边坳,一边在脚趾缝撒些类似明矾药物等粉末……
是的,那也是锦绣一生、从未体验过的真实而巨大的强烈“恶梦”
。
锦绣,已记不得当时自己是怎么哭天抢地、呼爹喊娘、在那矮凳子上左右挣扎抗拒说她不要裹了,不要裹了,就算以后嫁不嫁得出去也没关系,变丑也没关系……而眼瞅着那些嬷嬷们越发手上使力,有板有眼,再要将她那几根小小的脚趾头再往里一掰——终于,大概是锦绣的哭喊和求救,立时唤起她母亲陈国公夫人的所有泼辣与洪荒之内——
“谁?谁敢再动我霏霏一下,试试?!
你们试试?!”
一副要吃人的母老虎样。
陈国公夫人黑风扫脸,就那样,走上前,一把抱起并夺了她女儿小锦绣,开始了她和她婆婆一场轰动整个京城的巅峰大对决……
锦绣的老祖母自然气得不行:“反了!
简直是反了!”
她手拿着拐杖,拐杖另的一端恶狠狠指向锦绣的母亲,也就是她的儿媳陈国公夫人:“以后!
以后你给我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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