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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第6页)

而杨光义,显然没有宽恕对手的习惯。

继续策动坐骑,尾随追杀,从背后赶上他们,将他们一个接一个刺穿,一个接一个送下十八层地狱。

注1:雕鸮,一种北方山区曾经非常容易见到的夜行猛禽,体型庞大,叫声难听。

与民间常见的草鸮,属于同一种目。

但个头大出数倍。

吃老鼠、蛇、幼鹰、野猪幼崽等动物,以及猛兽遗弃的腐肉。

注2:此处如果按照史实写,应该写作步一指挥。

但笔者感觉实在别扭,就干脆把一个指挥的军事单位,简称为一营。

请行家们别太较真儿。

反正武经总要里也有,“国朝军制,凡五百人为一指挥,其别有五都,都一百人,统以一营。”

的说法。

第四章虎雏(五)

将乃兵之胆。

杨光义表现得如此神勇,其麾下的两百骑兵当然也不会给自家指挥使丢脸。

长短兵器交相挥舞,将沿途被马蹄追上的敌军,尽数砍翻在地。

他们的人数远远少于对手,但他们在这一刻所表现出来的攻击力,足足是对手的十倍。

两百骑兵驱赶着千余偷袭者,就像一队队野狼在追逐羊群。

尽管羊群当中,偶尔也有被追急了的公羊掉过头,露出坚硬的犄角。

但对已经杀起了性子的野狼而言,羊角根本构不成任何威胁。

由枪锋组成的狼牙只是轻轻一闪,就撕裂了对手的喉咙。

随即“狼首”

甩动,将猎物的尸体高高地甩起,继续扑向下一个目标。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急促的号角声在营地前方不停地翻滚,偷袭者的主帅被激怒了。

从两侧调来了更多的精锐对杨光义的队伍展开夹击。

有骑兵,有步卒,还有成群结队的弓箭手。

而杨光义和他麾下的弟兄们,则继续在敌军当中左冲右突,人的手臂和马的四蹄都毫不停歇。

“当啷!”

杨光义用骑枪挡开了从侧面劈向自己的一把长刀,然后翻腕回刺,枪锋直奔对方胸口。

那是个披着明光铠的大头目,膂力颇为强劲,身手也足够敏捷,发现形势不对,立刻撤刀回防。

只可惜,他没有坐骑!

杨光义手中骑枪借助战马的速度居高临下,将回撤到一半的刀身直接击落于地,雪亮的枪锋却没做丝毫停歇,继续高速向前,撞在护心板上边缘与甲叶衔接处,没入尺半。

然后挑着厉声惨叫大头目反弹起来,将其甩上半空。

鲜血瀑布般从半空中飘落,洒了周围的偷袭者满头满脸。

跟过来的其他偷袭者们本能地后退闪避,杨光义连人带马从他们眼前一晃而过,扑向下一个看似头目的家伙,将此人刺翻于地。

他的前后左右,瞬间全都变成了偷袭者,唯独胯下的战马生死相随。

杨光义却毫无畏惧,迅速抖动骑枪,在马头所对方向扫出一个寒森森的扇面。

随即双腿轻轻一磕马镫,胯下坐骑立刻腾空而起,跃过所有拦路者头顶,将周围的敌军看得目瞪口呆。

马蹄落地,枪锋跟着也从半空中飘落,如一团霜花般飘进下一群敌军中间,荡起一团团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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