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分天定?”
兰珍提示。
“啊,对。”
他笑了,“就是那部电影!
电影上映后,那家同名餐厅的生意非常火爆。”
“我听说了,很多人来纽约都会去那里打卡!
其实仔细想来,那部电影的剧情还蛮俗气的,可是有路易阿母死壮的歌声做背景,又有后来更狗血的电影作对比,就勉强可以往经典靠拢。”
“我刚要说!
这部电影只能在假日的时候消遣一下。
——所以你很喜欢路易阿母死壮的歌吗?”
“对,我最喜欢他的《这世界何其美妙》。
我不太懂爵士乐的派别之类的,纯粹凭感觉,我觉得这首歌很像纽约的春天,就是现在。”
他瞅了她一会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忽然道:“等着。”
然后起身离开了座位。
兰珍只觉得鼻息里那股须后水的味道远去,还留心到他盘子里的三文鱼都没有动过,这个人这么喜欢讲话,还空肚子喝酒——
她心里忽然“咣当”
了一声,脑子里有了个想法,然而不等她捋顺自己的思路,屋子里忽然飘来一阵熟悉的旋律,还有路易阿母死壮那烟熏过一般的沙哑的嗓音:
我看见树木青翠,玫瑰艳红
我见证了它们的盛开,都是为了你我
我在心中对自己说
这世界何其美妙
…
是《这世界何其美妙》!
那阵须后水的味道由远及近,重新在她身边坐定。
“是你放的歌吗?”
她很惊讶,还有那么一点点惊喜。
先武不置可否地微笑:“你的纽约的春天。”
望着他那一口白得晃眼的牙,兰珍忽然又发现,阿嬷一双深邃的眼,完完全全地遗传到了他的脸上,细细地嵌在他高挺的鼻梁上,混搭上他那煎黄花鱼一样的肤色,有种说不出的迷人。
最要命的是,他笑起来自带一脸风骚,有点坏坏的样子。
兰珍可以想象得出,拜倒他的衬衫牛仔裤下的女孩子一定不止一打她满怀心事地往嘴里塞了坨肉。
“纽约还有夏秋冬,你心里不会碰巧也有这三个季节的歌吧?”
看她陷入沉思,先武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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