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问:“在自家府邸修建神庙,可谓虔诚贤明之举,能赢民心。
孤既帮了自己,也帮了你,一举两得,难道不是妙计?”
萧煜思忖一番,似觉有理,挥挥手命人这便去送手谕。
第40章红尘
目送信使远去,我的心忐忑不定,但急也无用,只好坐回亭中,与萧煜共用晚膳。
山珍海味,俱食之无味,我口干舌燥,只喝了几杯生津的茶水,却也解不了渴。
正在我疑心是不是体内那蛊作祟,致我血瘾又犯了之时,萧煜的家仆送来一盘物事。
布一揭开,竟是两根去皮剥肉的大腿骨,还残留着些许血丝。
我应会倒足胃口,可嗅着那血腥味,不想吐,反倒更加焦渴。
我立即别开脸,掩住鼻子:“快拿走,孤都要吃不下了。”
萧煜却道:“皇叔帮我挑挑,哪根适合做笛?我听一位江湖术士说,取腿脚灵活的人的腿骨做的笛子,吹出的乐音有奇效,这两年来,我换了数根笛子,腿却毫无起色,想来是材料还不够好。”
荒谬,被冰刀划断了脚筋,哪还有可能吹吹笛子就好?
我暗嘲,嘴上却道:“原来如此。
你一说,孤也想了起来,《地经》上却有记载此种偏方,不过还差点东西,这笛子才有作用。”
萧煜眼睛一亮:“什么?”
我喝了口茶,“血,你……取些血来,要童男血。”
“童男血?”
萧煜蹙了蹙眉,唤来一名侍卫,“你可是童男?”
那侍卫一愣,点了点头,依照我的吩咐割破手心,接了半杯血,我装模作样倒在那两根大腿骨上,留了些许在杯中,信口胡诌:“你看,这腿骨哪根沁血性好,哪根就透音性好,适合做笛。”
趁萧煜低头去看,我以袖掩嘴,喝了一口杯中剩余的童男血。
哪知刚一入喉,我便觉一阵强烈的恶心,一口便吐了出来。
见萧煜惊异地抬眼看我,我忙抹了抹唇畔鲜血,他却自然已经看见了,愕然半晌才道:“皇叔为何要喝血?皇叔是妖精变得么?”
我斜睨着他,哂道:“你看孤像不像妖精?”
萧煜点了点头,细长的鸾眼如飞鸟拂水,漾起波痕:“像狐妖。”
我无声笑了:“荒唐,孤不过是与你一样,有些怪癖罢了。
孤时常觉得身体虚弱,问过太医说是缺血之故,所以会想饮血。”
萧煜凝视着我,抚掌而笑:“有趣,有趣,皇叔果然是妖精。”
那侍卫吓得脸色惨白,伏跪下来:“殿下饶命,殿下饶命!”
萧煜弯腰从他腰间拔出佩剑,浑手一剑割了他的颈子,血流如注。
他伸手取了杯子,接了满满一杯递与我来:“皇叔,请用。”
虽对萧煜的脾气早有耳闻,可见他如此暴虐,我心下也是骇然,推开杯子:“谢了,不过,这人不是童男,孤喝不惯他的血。”
几人上来,将那侍卫拖下去,在阶上留下长长一道血痕。
“可惜了……我临幸过侍妾,也不是。”
萧煜喃喃,将指尖蘸的一点鲜血舔去,似不喜血味,漱了漱口便吐在了脚边的金盂里。
妞妞。嗯你爱不爱爸爸爱有多爱很爱很爱是多爱啊像天空一样大的爱嗯在登临人生巅峰的时候,罗凯回到了重生前的那一刻。当他再次见到妞妞,才明白自己的归来,...
穿越至九零年的洛杉矶,遭遇过社会毒打的罗兰艾伦本以为这辈子的自己会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但就在他准备转行之时,轮回,开始了角色名额全内定,到哪都是关系户抱歉,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这是...
作为一个喜爱虐主的作者,刘攀表示怎么伤读者的心怎么写,怎么虐主怎么来。奈何,上天有好生之德,在又一本毒书即将完结的之时,他穿越了,变成了自己笔下连名字都木有的一个跑龙套。为穿越暗暗窃喜的刘攀表示哼,真以为我会跟着套路走吗?当然是抢钱抢法宝抢女人了,然而,当初未填完的巨坑狠狠打了他的脸另外书友裙24682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