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串的金属碰撞声响起。
两人的速度都奇快无比,在极短的时间里,便掠过了这片区域的每一寸土地。
高强度的出手动作加上正面碰撞下反震的力量令双方的手臂都是一阵麻木,两人却仍然坚持着,没有人选择退让。
实战永远是检验出一个人不足之处的最佳方式。
第一次和萧行歌战斗之后,凌青云就意识到自己在力量方面,还是有待提高,这段时间他一直在进行力量训练,有了不小的进步。
但此时和“阎王”
交手,他发现之前的锻炼还是不够。
他当然不是在无谓地死磕,不过是借助这样的方式去打探一下“阎王”
的实力,而对方很明显也抱着同样的意图。
“阎王”
真实的战斗力大致和萧行歌也就在伯仲之间,可能会厉害一点,但不会高出多少。
按理讲凌青云对付他固然不能做到摧枯拉朽般战而胜之,可占据上风应该还是不难的。
然而事实不是如此,“阎王”
和凌青云打到现在,居然平分秋色。
只因他的刀法太狠辣了。
和常人不同,“阎王”
根本不会给自己留回转的余地,每一刀,都是全力,一往无前,绝不会后退,从各种刁钻的角度砍向你的要害。
怎样能杀人,他就怎么打。
说到底“阎王”
并没有经过严格的军事训练,他的战斗方法都是在发展夜枭的过程中琢磨出来的,毫无章法,但在死亡边缘积累下来的经验,战斗时更加实用,更加符合他的风格。
没有最厉害的战法,只有最适合自己的技巧。
面对他的进攻,凌青云感觉比同时面对萧行歌兄妹俩压力还大,毕竟他俩的招式还有规律可寻,容易找出破绽并加以针对。
可“阎王”
就像小孩子打架一样,想一出是一出,你永远猜不到他下一刻打算怎么进攻,配合上他那不伤敌,则伤己的战术,成功和凌青云战了个平手,一时间谁也奈何不了谁。
这并不是凌青云想看到的局面,或许一直战斗下去“阎王”
迟早会因为消耗巨大落败,不过他能坚持多久仍是个未知数,凌青云要的,是速战速决。
硬拼了一记,凌青云不想在这么毫无进展地耗下去,借力拉开距离,落到远处,单膝跪在地上,用剑拄地,趁这个间隙赶紧调整状态。
握着剑柄的右手微微颤抖,交手时无心关注,此刻一停下来,那种酸胀的滋味才彻底爆发出来。
缓缓站起身,用左手拎起剑,这时候能使双剑的好处就凸显出来了。
“迄今为止,我所遇到的对手中,能和我硬拼却不受伤的,你是第一个。”
“阎王”
也活动了一下手腕:“好久没打得这么痛快了。”
“不得不承认,你很强。”
尽管是敌人,不过对于“阎王”
丰富的战斗经验,凌青云无法否认。
“那么继续吧,拿出你全部的实力。”
“阎王”
握紧刀柄。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预收文六零年代先婚后爱原来我是偏执大佬的白月光当玄学大佬穿成豪门假千金戳专栏求收藏下面是本文文案偏执糙汉vs软甜娇娘在村里穷的叮当响的肖卫国,突然从外面带回来一个比村花还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