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头只有在求人的时候,才不会自称大爷。
黄豆大的小眼睛里面,带着讨好和谄媚,对九宝点头哈腰。
它是一只鸟,天生喜欢亮闪闪的东西,上次被九宝收进厨房,那里面满是玻璃制品,它喜欢得不得了。
那地方不仅不灵不灵,亮闪闪的,还有数不尽的食物,当时它就宣誓了主权,那里就是它的地盘。
只是还没有好好的巡视领土,就被九宝一顿平底锅加上水果收服,然后那个地方就不见了。
它一直想询问,它的领土去了哪里,只不过九宝的身边一直有人,现在房间里只有他们一人一鸟,终于忍不住了。
“你的地盘?你是说”
九宝开始被问懵了,然后恍然大悟,碳头指的是空间里的厨房。
心里想着,碳头你个不要脸的鸟!
脸皮厚得跟城墙一样。
老娘的空间,你说划走一块,就划走一块?
九宝决定,捉弄一下这个自以为是的鸟,就当给它一个教训。
反正她什么都做不了,无聊的很,就当解闷儿了!
“碳啊!
那不是一个真实的地方。
我是谁,你知道吗?别看我现在只是一个小婴儿,但那只是表象。
我真正的身份,是天上的神仙,修炼了十几万年。
修为通天,可以移山填海,毁天灭地。
因为要感悟天道,所以才转生为人,来这个世界体验生活。
那天你看到的是我修仙的洞府,怎么就成了你的地盘了?”
九宝信口开河,给自己塑造了一个神通广大的神仙身份。
“啊呸!
你好意思吗?忽悠一只鸟。
我主人说过,子不语怪力乱神,大爷我可是一只无神论的鸟。”
碳头要是有表情,肯定是满脸不屑,眼睛里面带着不信。
“嘿!
我还收拾不了一只鸟了?”
碳头没有被忽悠住,激起了九宝的胜负欲,直接在空间里。
把她的平板开机,打开录像功能,然后取了出来。
“你还不信,看看,这就是我的法宝,它可以收人魂魄,包括鸟的。
只要被它照到,无论妖魔鬼怪,神仙凡人,鸟兽鱼虫,生死都掌握在我的手中。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