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面前的野兽,维达表情奇怪地问向他,“你是得罪女巫被下的咒吗?”
纳威伦不耐烦地甩甩头,红领巾一摇一摆的,“我什么时候说是我得罪了女巫了。”
只是他犹豫了一下,有些踌躇地憋出来句,“好吧,其实也大差不差,我曾经犯过一个大错,弥天大错。”
不等两个猎魔人反应,他就继续道,“我的父亲是个严苛的领主,只要收不起税就会烧掉所有的东西,因此已经有数个村庄变得一干二净了,如果有人闯进这片封地来,那他就别想带回去什么了。”
“总之他是个强盗一样的家伙。”
纳威伦给自己的父亲下了個定论。
“呵,而我的祖父,他倒是不干这些,但是他早早就被流星锤砸坏了头,成天流着口水,我是他们唯一的继承人。”
维达不知道该对他说什么,夸他祖父命大吗?这也没提诅咒啊!
“咳咳,重点是?”
格德出声提醒道,他做过不少贵族的委托了,无论是像妓女的贵妇还是像盗贼的爵士他都见过,根本不想听这些。
纳威伦叹了口气,“我之后突然就无法无天了,因为有天我父亲打劫时被反杀了,一个高的剑士从马车里跳出来宰了他,而我就被仆人们带大了。”
仆人带小主子,这古往今来都没生过什么好事啊,维达已经料想到了事情的起因与结果。
果然,纳威伦说到了重点,“有一天,无法无天的我们一起到了一座神殿,洗劫了里面,里面有一位年轻的女祭司。”
“我早就忘了是哪座神殿,但一群男人对她做了什么显而易见,她就在那时对我吐着口水喊出了一串咒骂,之后她自杀了。”
纳威伦沉默了下,“第二天我就成了这样。”
维达已经不想说话了,这一切都是他罪有应得,他从椅子上起身,脸上再无一点笑意。
现在没拔剑是看在刚才那顿饭的份上了。
格德也站起身来,不过他是想安抚下维达,他太了解他了,总是因为丑恶与卑鄙而动怒,怒火又会被他的天赋化为无情的杀戮,只是他总是太极端了。
“林子里有对男女的尸体,女尸身上穿着蓝裙,插着一朵庭院里的玫瑰花。”
维达面无表情地问道,接下来纳威伦的反应将决定他是否是个怪物,“你知道生什么吗?”
纳威伦感到惊疑,“这一次的商人出状况了?”
维达手捏紧些,“不是第一次?”
“别误会,我说的不是我弄的尸体,我是说,我曾经以为只要有爱情眷顾于我就能解除诅咒。”
纳威伦慌忙抬手,野兽的直觉居然在对他疯狂地示警。
“我花了很多钱,让有些愿意卖女儿的人把女儿送来陪我一年,你情我愿。”
维达手缓缓松开,他没骗人,这让他倍感无奈。
“那么那对父女呢?别告诉我他们进庭院时你不在。”
维达冷冷地质问。
“我真的不知道,那个姑娘不是很漂亮,我就控制屋子营造出没人的假象,他们无奈之下就走了,估计是她顺了一朵吧。”
纳威伦明白了,原来他们是顺着这对父女的痕迹找过来的。
“他们是怎么死的?”
纳威伦打破沉默。
“被吸血怪物给杀的。”
格德接上话,维达已经不想再说讽刺与挑衅之外的话了。
“我知道,这里是周围最恐怖的地方,丑恶的生物四处潜伏,不止是因为我居住在这里。”
不要叫我大佬。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当张国宾讲出这句话,江湖红棍成为过往云烟,香江才子只是小小点缀,商业巨子金融巨鳄亚洲教父一个个光环围绕在他头顶。红棍坐馆话事人一个江湖已远,却又有无数江湖。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我的名,张国宾!...
他是一名军人,在护送黄金的过程中遭到不明匪徒的袭击,他和黄金一起被送回了1949年的香港,身处这个混乱的时代,他不想失去自己的优势,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最终他成为香港之王。...
苏越很幸运。也许是因为名字中有越的关系,他穿越了。更幸运的是,他穿越成了十万份。有些甚至穿越到了同一个世界当中。苏越主角反派配角都是我,你敢信但以上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十万个苏越们,又穿越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