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街上遇难
作者的话:前面两章修改了一下,麻烦读者朋友们去前面重新阅读一下~
我走在路上不停回想着梅姐发的那条短信:和朋友走场子,好饿啊,晚上来附近吃薯条吧。
晚上见面吗?那么见面的地方是那里?梅姐也应该知道不能在日月会馆里见面,那么就是外面了?又是吃薯条,应该是饭馆之类的地方,毕竟人多眼杂口杂的不容易暴露自己。
我自嘲的笑笑,以前的自己哪有这么细的心思想出这些,果然人就是贱,逼逼就逼出来了。
那么走场子?是说自己时间很紧嘛?突然想起了那个凶神恶煞的沈哥,身子不由的颤抖了起来,再想到上次英姐为了帮自己差点被沈哥打死,要不是……要不是李乘风出现了,算了,还想他干嘛?自己这个就会给他找麻烦的人。
和朋友?是和英姐嘛?不然不会说出走场子这么容易暴露的话了,那么场子……自己只是和英姐走过两个场子,应该是第一个陪下班职员的场子,梅姐应该是约了那里见面。
可是那个场子也在日月会馆里面,对了!
那个包厢朝着西面,而会管西面是小吃街……梅姐这是要在附近见面吗?也对小姐们都不能离会管太远,除非是有外接单,还得有专门人带着,就像上次我和景甜是和霞姐出去的。
可是……吃个薯条?吃什么薯条?是地方的名字吗?我有些想不明白,看了看时间,原来不知不觉已经到伴晚了,想着要不先去那里蹲点?
就在我一路思考这个‘吃薯条’的地方是那里时,车子慢慢停了下来。
“小妹,你怎么来这种地方?”
前面的司机在拿过钱的时候终于没忍住开口叫住了下车的我。
“这种地方?什么地方?”
我轻笑着下车转过头看着他。
“都是些做鸡的小姐,你可别进去被人抓去做婊子了,出都出不来。”
司机鄙视的看了眼场子。
“呵呵……我就是这里的人。”
我想这是我第一次明白怒极反笑的意思了。
男人还真他们贱,一边看不起小姐,一边又搂着小姐乱来,还不知道真正恶心的是谁。
“呸呸呸……真晦气!”
那司机听完连对着我吐了几口口水,然后骂骂咧咧的一踩油门跑了。
我拿出纸巾把脸上被喷到的口水全部擦干净,一点一滴都不放过,就好像被那些男人碰过之后拼命搓洗自己的皮肤一样。
这个时候我总很想自己是母亲说的故事里哪个可以给自己画皮的狐狸精,这样我就不用再把那些恶心的男人碰触过的东西留在身上了。
我看着还是紧闭的会管,知道现在还没到正式开场的时候,不过也有地方进去,但是梅姐应该是在那个‘吃薯条’的地方等着自己。
我不停的大量着四周,随带远离日月会馆,不保证馆子里没有人认识自己,毕竟自己那时候不懂人情世故,又每次都把事情闹得很大,要不是霞姐罩着自己,估计早被人整死了,就像景甜那样,为了机会可以对自己痛下杀手。
现在霞姐死了,自己有得罪了杨总,保不齐被发现就得死。
我不由想起英姐那时候给自己剪刘海的时候说的那句话:真的会死人的。
脚步踉跄的跑向马路对面,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这些人就好像没有意识到那里有着一头狰狞的怪兽,正朝着他们长大嘴巴。
“你好,请问那里有吃薯条的地方。”
走了一大圈也没找到那里有和鸡有关的地方,只好拉住一个行人。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