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午时。
元氏城,东门。
黄巾军如蚁附城,不要命的攀附城墙,城上汉军亦是疯狂反击,檑石、滚木、金汁…倾城而下,一条条鲜活、疯狂的生命犹如蝼蚁一般烟消云散。
渐渐的,双方已杀红了眼,彼此咆哮着,以命搏杀
“哈哈!”
黄巾军攻城部队后方,贼张牛角跨坐在骏马之上哈哈大笑。
接连数日攻打元氏城,己方虽死伤惨重,但因人数庞大,依旧数倍于官军,而官军也有伤亡,最重要的是守城物资亦被消耗了大半,今日城上防守明显不如前几日那样凌厉,已有凌乱之象,这让贼张牛角看到了攻破元氏城的希望。
张牛角感觉最多再用一万死伤,就可以耗尽官军守城物资,到时候元氏必破,城内的人口、财富足以弥补他攻城的损失。
人命,在他的眼中,不过就是利用的工具。
只要利益足够大,就算现在这几万人死绝了也值得。
因为在这个易子相食的悲惨时代,最不缺的就是人,只要有钱财、粮食,他随时可拉起一支数万乃至十万人的黄巾军。
这就是命不如狗的乱世。
就在在张牛角胜券在握时,一骑快马从西南方向奔来,马背上是一名额系黄巾的俊美少年,少年手上提着一杆长枪。
那少年就是赵云,经过三天的时间,他完全摸清了黄巾营地的情况,也见过几回贼张牛角,之所以迟迟没有动手,是因为时机还不成熟。
昨夜,赵云又偷偷进了元氏城,并且与孙瑾约定在今日动手。
而郭典等人也到了东门外的树林中隐藏起来,只等赵云袭杀成功,就引燃元氏城外山林,壮大声威。
“报~”
赵云的声音拖的很长,在快要接近张牛角时,贼身边三百黄巾力士现了赵云,展目一看,见是褚燕的同乡赵云,便并未拦截赵云。
而赵云,在取得褚燕信任后,因赵云武艺高强,骑马一学就会,被褚燕任命为通信兵。
所以,这两日都是由他向贼张牛角汇报张燕那边的攻城进度。
赵云连续两日来回传递信息,与张牛角也是熟面,见是赵云,马上便问道:“飞燕那边情况如何?”
褚燕立营元氏城南门,一旦攻城黄巾军都是四门齐攻,每隔一段时间另外三座城门外的黄巾军主将,都会派人向贼张牛角禀报战事。
赵云紧了紧手中长枪,棱角分明的俊脸上,突然露出一丝邪笑,冷声道:“他很好!”
他很好?
张牛角一怔,回看向赵云,我问的是战事!
继而,赵云语气一顿,冷笑道:“不过,你可就不好说了!”
语毕,手中长枪如毒蛇吐信,倏然刺向张牛角心口。
“噗!”
张牛角猝不及防被一枪穿胸。
“汝…”
张牛角右手抓着刺入胸口的枪杆,怒目圆睁,口吐鲜血;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赵云会刺杀他,因为褚燕是他过命的兄弟,而赵云是褚燕信赖的同乡,他怎么可能怀疑赵云?
张牛角就说了一个汝字,便死不瞑目地没了气息,脑中最后一个念头是褚燕要夺权,派他同乡杀我?
突然的变故,让张牛角身边一众黄巾力士,根本反应不过来,都有些呆愣。
直到张牛角尸体被赵云挑起大吼道:“张牛角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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