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准备工作都完成后,叶千栀这才坐在小炉子面前,望着跳动的火苗发呆。
今天她去镇上,除了逛街买布料外,最要紧的事情,就是去考察了镇上的市场。
她打算做点生意,可是今天在镇上的所言所闻,让她对镇上的市场不看好。
映秀镇人口不少,赶集的时候,十里八村的人全都集中在一起,人还挺多的,但都是穷苦人,所以他们买的东西,都是日常用的必需品。
叶千栀是打算去卖小吃,可她在镇上转悠了一圈后,就知道自己这个生意做不成。
基本上去赶集的人,都不会在镇上用过午饭再回家,而是买完东西就走,根本不多停留。
她想要去镇上做小本生意,根本就行不通。
那该怎么办呢?
叶千栀愁眉不展,显然是没想出什么好法子。
她看着小炉子里面的火苗,看着看着,就发现自己脚上的鞋子不知道被谁踩了一脚,一个偌大的鞋印,十分显眼。
伸手拍了拍,印子还是很明显。
只能回房换了双鞋子。
趁着天气挺好,换下鞋子后,叶千栀干脆拿着鞋子和刷子、肥皂去河边洗鞋子。
肥皂在鞋面上反复地擦着,觉得擦得差不多后,叶千栀这才拿着刷子刷。
即便擦了好几遍,可是鞋子上一点泡沫都没有,刷了挺久,才把鞋子上的印子给洗干净。
这肥皂也太难用了!
叶千栀吐糟个不停,这要是在她以前生活的地方,这肥皂就是白白送人,人家都嫌弃。
太难用了,洁净效果也不好。
吐糟着吐糟着,叶千栀看着手里的肥皂,突然眼睛一亮,一个赚钱的法子在脑海中成型。
虽说卖吃的赚钱最快最容易,但是除此之外,卖日用品赚钱也不慢啊!
特别是这种家家户户的必用品,那更是容易推销出去!
叶千栀想到这里,眼睛越来越亮,急匆匆把鞋子洗干净后,她立刻就往家跑。
一头扎进了房间,叶千栀拿了一张纸,往厨房跑去。
随手从灶膛里摸出一块黑漆漆的黑炭,就在纸上写写画画了起来。
把自己的想法和制造肥皂的用料和过程,一口气全都写下来。
写完后,叶千栀看着纸张上面的字,满意地勾了勾唇角。
多日来的困扰一扫而空,叶千栀心情极好,收起纸张,洗干净手后,哼着小调儿去煮面条。
羊肉汤煮面条,味道一绝。
叶千栀的手艺极好,煮出来的面条不比上午在镇上吃的面条差。
一家人围坐在桌边,吃着热气腾腾的面条,宋云绮忍不住伸手给叶千栀比了一个赞:“三嫂,你煮的面条也太好吃了,羊肉炖得好香,面条也有韧劲,好好吃。”
她大口大口地往嘴巴里塞食物,说话都有些含糊不清。
“锅里还有很多面条呢,喜欢就多吃点。”
叶千栀得意地扬了扬眉道:“阿绮,你说我要是去镇上摆个摊子,会有人来光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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