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了看满脸笑意的郭威,他继续补充,“还认定了他能出将入相。
不知道你的这位女婿,在你看来,又能走到哪一步呢?”
“嘿嘿……”
听汉王提起自己的当年旧事,郭威也笑出了声音。
看着常思,目光中充满了感激。
“他,他可不行,日后前途,顶多跟微臣差不多!
照着你,可是差了不止一点半点!
照着老郭,也远远不如。”
常思想了想,非常认真地摇头。
“这又是因为何故?”
刘知远眉头挑了挑,饶有兴趣的追问。
“这个,听我给你慢慢算啊——”
常思反复掐着自家胖胖的手指,神叨叨计算了一番,然后煞有介事地解释,“你和老郭,少年时经历都颇为坎坷,所以性情坚韧,百折不挠。
而他,毕竟从小就生在将领之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性子被养得绵软了,不遇到大挫折还好,稍微遇到些挫折,就容易一蹶不振!
至于武艺,你和老郭当年都是射虎之将,丝毫不亚于如今的杨重贵,而他,在杨重贵面前,恐怕一个照面都走不下来!
第三,咱再说智慧,真正的聪明人,往往是聪明却不外露。
而他,丝毫不懂得收敛!”
一番话非但说得条理清楚,证据详实,顺带着,还大大地拍了一番汉王刘知远的马屁,令刘知远老怀大慰。
抬起头,酣畅淋漓地笑了好一阵儿。
才又将目光看向郭威的脖颈,带着几分认真劝告,“老郭,等过几天再见到陈抟,找他要个方子将刺青擦了去吧!
你毕竟已经是嚄唶宿将,脖子上顶着个大刺青,容易被人小瞧了去!”
“末将想留着它,时刻提醒末将不要忘本!”
郭威下意识地抬起右手,摸了摸脖颈处刺着的家雀儿,笑着回应。
“况且主公您手背上的刺青不也留着呢么?咱们君纹鹰,臣纹雀,倒也搭配得当!”
他和刘知远,都是从大头兵一刀一枪搏出来的富贵。
当年战乱频繁,从军乃是万不得已才做的贱业,将领稍不留神,手底下的士卒就会卷了兵器和铺盖逃走。
所以通常对前来应募吃饷的大头兵,都会在身上显眼位置刺上难以除掉的青纹,以避免他逃入民间,无法分辨。
二人既然选择了当兵搏富贵这条路,少不得就要遵从规矩。
而在成名之后,原本都有机会将刺青用药石除掉。
却又是却不约而同,选择了保留此物。
只是一个则将脖颈处的纹身变成了麻雀,另外一个将手背上的纹身改成了金雕。
如今河东军攻占汴梁在即,马上做皇帝的人手背上趴着只金雕,马上做三公的人脖子上蹲在只家雀儿,着实有点儿不伦不类。
所以刘知远才提议郭威将家雀儿用药石之力涂去,顺带着自己也一块儿将问题解决。
免得留下话柄,被其他各镇节度讥笑是一群大头兵沐猴而冠。
却不料郭威居然当场拒绝,并且说出了如此合情合理的一番话来!
“你个郭家雀儿,倒是不跟孤绕弯子!”
沉吟数个呼吸之后,刘知远又摇头而笑。
指了指左军都指挥使郭威,低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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