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天过海偷狗记》。”
夏婵微笑着说出这个名字。
“咳咳咳咳……”
站在她身旁的那位名叫da的女工作人员立刻侧头,借着咳嗽掩盖笑声。
那位男工作人员好像听不懂中文,用疑惑的眼神看向她们。
宋语冰的嘴角抖了抖,身为作者,被人当面揭露n年前黑历史的感觉,真是太尴尬了。
如果不是为了调查时间循环的真相,宋语冰恨不得现在就从原地消失。
“那真是一个十分有趣的故事。”
夏婵眨了眨眼,表情灵动了不少,“一个女生和前男友分手后,想要拿回共同饲养的小狗。
可是前男友已经带着狗搬去了另一座城市,不同意让她探望,并且虐待小狗。
她无奈之下在论坛发帖倾诉,没想到获得了许多素不相识的女网友的帮助,几个城市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的女性互相帮助,瞒天过海,声东击西,最终顺利把小狗从a城救出,又辗转运到b城。
因为小狗的女主人有不在场证明,所以最终,男主人也不知道是她带走了小狗。”
这个作品源自一个网络热点事件,宋语冰以此为灵感,把这个故事写了下来。
秦曼看后觉得十分有趣,就替她发表在网站上,获奖后,也是秦曼把她的照片发给了网站。
宋语冰发表这篇处女作时,夏婵还是一个高中生,她十分喜欢这部作品,还看了获奖后的采访稿,记住了照片里宋语冰的样子。
十年过去了,宋语冰的外貌几乎没有变化,只是变得更加成熟了,所以夏婵才能在第一眼见到她时,就认出她。
“可是,你怎么知道十年前写《瞒天过海》的我,就是现在的‘与冰’?”
宋语冰依旧不解。
以一个作者的眼光来看,她对这部作品并不满意,觉得它行文太粗糙、剧情太过天马行空,所以从来没在任何场合,承认过《瞒天过海偷狗记》是“与冰”
的作品。
“很简单,因为你的文字没有改变。
你的断句习惯、你的常用形容词、还有你一直以来都偏爱的主人公类型。”
夏婵淡淡道,“我在接到《有风》这个剧本后,阅读了原作,然后我就认出了你。”
“……”
曾经,宋语冰一直以为读者通过文笔认出作者是一件很玄幻的事情。
她又不是什么大师,怎会有人对她的词句如此熟悉。
直到今日遇上夏婵,她才知道原来真的有人如此喜爱她的作品。
夏婵问她:“与冰老师,不知这个答案,能否让你相信呢?”
宋语冰不得不信。
她今天来找夏婵,原本只是为了制止她的死亡,却没想到居然收获了一个粉丝。
“我能出演我最喜欢的作家的小说,十分荣幸。”
夏婵微垂下头,指尖轻轻触碰环在手腕上的茉莉花串,“不过,我现在名声不好,很抱歉连累了你的作品。”
宋语冰嘴唇动了动,正想说些什么,就在这时,原本站在她们几步之遥的神女们忽然同时站起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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