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6章(第4页)

博景阳一抖报纸,语调是漫不经心的悠闲,“晴光才不过五十岁,年纪正好,何必急着娶妻?”

实际上,中区普遍流行晚婚晚育,两百岁才结婚的也大有人在。

博景阳并不觉得自家儿子现在就需要操心婚姻大事。

“你懂什么。”

应青白他一眼,“结婚和有结婚对象是两回事!”

她皱着眉头,满心的惆怅无处诉说,儿子和老公对这件事都不上心,就她一人着急上火,显得好像她剃头挑子一头热似的。

可是她也有她自己的考量。

博晴光如今的政治生涯已经走上了正轨。

他在一区副长的位置上整整停留了十年未进一步,如今好不容易因为在山洪爆发的时候因处理得当,有效避免了伤亡入了上头的眼,这才能调到中区。

否则单熬资历,就算再过五十年也轮不到他这个毛头小子。

应青私下打听过了。

博晴光这次最有可能获得的职位有两个,一个是海城市的市长之位,一个是雾城市的副秘书长之位。

听起来前一个职位好似更加风光一些,职权也大。

但是根据应青探听到的消息,海城如今完全是孙家的天下,孙家在那完全是土皇帝一样的存在,说是一手遮天都不为过。

博晴光就算真的过去,也不过是成为一个被架空的傀儡,任人摆布不说,出了什么事情说不定还要背黑锅呢。

至于后一个,应青也有些不太满意。

雾城里的世家多如牛毛,不同于海城那个,不会存在哪家一手遮天的情况。

可单是那一个“副”

字,就很难让人心情愉快。

不说“官大一级压死人”

这种话,应青其实一直觉得博晴光吃亏就吃夸在这个“副”

字上。

当初她跟赵家议亲的时候,就不是很看得上他家那飞扬跋扈、娇纵任性的大小姐。

那女孩子简直被她家里宠得没边了,一点基本的礼数都不懂,见了面连个招呼都不会打,吃个饭当着两家人的面还要挑三拣四,不合心意了就摔门而去。

赵友瑞,也就是博晴光的上司,那女孩儿的父亲,还说他女儿让他给宠坏了,让他们多担待一些,话说得那叫一个理直气壮,半点都不觉得他女儿应该改改这脾气,让应青想起来心里就堵得慌。

有这样的一个儿媳,应青已经能预想到日后家宅不宁的境况了。

可她还能怎么办,只能选择忍着呗。

赵友瑞早在把他家女儿介绍给博晴光的时候就已经暗示过了,再过几年他就会从那个位置上退下来,到时候要选谁来接任,他还是很有话语权的。

这句话对于应青来说就好像驴子面前吊着的萝卜一样,不管最后能不能吃到嘴里,反正她是抵抗不了这近在眼前,好似唾手可得的诱惑。

关于这件事,应青其实也征求过博晴光的意见。

不管那家女孩儿内里到底怎样,要跟她过一辈子的也是博晴光。

按照应青的想法,结婚后两人搬出去住,自成一个小家庭,她能插手的事情不多,也不用整天忍受那个大小姐脾气,对她来说影响不大,但是博晴光跟她就完全不同了。

两人成了夫妻之后同住一个屋檐下,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若是整天争吵打架,那就不是结亲,而是结仇了,所以博晴光的想法才是最重要的。

“你是怎么想的?”

从小到大,应青一直都摸不透自家儿子的想法,虽说他确实是从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但若是硬要让应青从他那张永远波澜不惊的脸上窥看他的想法,应青也是怎么都做不到的。

“知子莫若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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