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冕等人到了篝火边的时候,已经有许多将士们围坐在那里,还唱起了一首军歌:“茫茫瀚海,亲亲我家。
滚滚尘土,悠悠我穴!
朗朗乾坤,男儿热血,浩浩苍穹,佑我柔然!”
热血男儿们雄浑的嗓音,震荡军营浩瀚磅礴。
“好听,这什么歌?”
刘冕有些欣喜,这旋律让他想起了电视剧亮剑的主题曲,更像是回到了以前的部队里。
这歌节奏明快雄劲有力,让人一听就燃起熊熊斗志来禁不住热血沸腾。
马敬臣笑道:“先锋越骑将士,大部份来自于西北边疆。
这是流传于边朔与关陇的一首军歌,相传是胡人所创,汉人再译过来的。
虽说是源自酋胡,却因辞曲激昂苍劲,在大唐的军队里流传极广。
每逢有重大战事尤其是得胜归来,将士们就喜欢唱。”
刘冕啧啧的赞道:“好曲、好辞!”
马敬臣已经大步走到篝火边,双手一扬提高嗓门大声道:“兄弟们,咱们的英雄来了提起嗓门来,大声点唱茫茫瀚海,亲亲我家”
所有坐在地上的唐军将士们都站起身来,用拳头击打胸前的铠甲敲出节奏,雄赳赳的合唱起来:“茫茫瀚海,亲亲我家”
刘冕看着这些人,情不自禁的露出了一抹发自内心的笑容。
他觉得,这是他来到大唐以后,笑是最开心的一次。
“茫茫瀚海,亲亲我家。
滚滚尘土,悠悠我穴!
朗朗乾坤,男儿热血,浩浩苍穹,佑我柔然!”
听得正入神,有一人拍到了刘冕的肩膀。
他回头一看,是李贤,手里还提着一个小酒瓮拿着几个酒碗。
“殿下。”
刘冕和祝腾连忙抱拳行了一礼。
“免礼。”
李贤笑容可掬,分别递了一个酒碗给刘冕和祝腾“我长这么大,头一次用碗来喝酒。
军队里的血性男儿们,让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迂腐,也有了拿碗喝酒的胆气。
来,今晚咱们一起不醉不休!”
“好!”
刘冕和祝腾相视一笑,刘冕道“殿下有如此兴致,我等自当奉陪!”
李贤哈哈的大笑,亲自提着酒瓮替三人分别倒上一碗酒:“干了!”
“干!”
一口饮尽碗中酒,浑身热血就欲奔流。
大唐这种未曾蒸馏过的酒水,刘冕却非常的喜欢喝。
香醇〃郁,即不烧口烧喉也不容易醉。
现在他才知道,‘李白斗酒诗百篇’那种事情实在没什么了不起的。
拿出自己以前在部队里操练出来的酒量来,似乎也能办到。
“刘冕,祝腾,咱们也跟着一起唱军歌去!”
李贤兴致颇高,指引二人走到篝火边挤进了人堆里。
将士们恰巧一曲唱完,都哈哈的一阵大笑。
恍然间,又回到了那个山崩地裂巨星陨落,却又百废待兴的年代。用一泡大尿宣告重生归来。我是白客,我回来了。...
...
姜素素一朝穿书,居然成了大冤种的作死原配。大冤种的在下场已经够惨了,她比大冤种更惨!好在她锦鲤附身,凡事都能遇难成祥,扭转乾坤!渣男贱女虐起来啊,日子好起来。各种生意做起来啊,财富滚滚来。一路从草根逆袭成名门千金?有钱有颜又有势。大冤种一路上也帮了不少忙,也算患难夫妻了,要么就生个崽耍耍呗?夫人,要双胞胎还是三胞胎?儿子还是女儿?为夫马上脱衣沐浴,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