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诩退出识海,简单活动了一下这两天因为躺在床上而乏力的筋骨,他决定出去转转,毕竟明天就是去天经阁的重要日子,今日得放松一下,张弛有度嘛。
换上一身轻便衣服,天青色的外袍衬出书生气,配上硬底快靴又平添了几分侠士风采,王诩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身材挺立,猿臂蜂腰,满意地点了点头,“我这样,不知要迷倒多少大燕少女。”
老翁头在识海里简直没眼看。
王诩骑着马,出宫便直奔大燕最有名的酒楼。
酒楼名为揽月楼,乃是大燕最繁华的销金窟,面对醇酒佳人,一掷千金实在是太平常不过,据说背后的老板可是浩然之地的人,不过消息是否属实王诩就不知道了。
毕竟他在加冠之前,只听过,没来过。
瞧着揽月楼高百米,平地而起,大有摘星揽月之意,王诩听人说,楼共九层,取一步一重天之意,每上一重天都会给人带来更刺激的体验,而且目前还没人能登上那最高的九重天。
而登上九重天,权势与财富缺一不可。
“公子来此是来消遣的还是来快活的?”
台阶上眼尖的老鸨瞧着天青色的袍子便知是贵人来,立马凑了过来,饱满的双胸紧紧贴住了王诩的胳膊。
王诩身边面容姣好的宫女不在少数,这等场景还难不住他,他随意从袖中拿出一张数额不菲的大燕宝钞,“某只来消遣,不需姑娘陪。”
那老鸨眼睛一瞥宝钞,顿时眉开眼笑,抬手唤过来一机灵小厮,吩咐道:“七重天吃酒。”
进入揽月楼,便看到巨大的九层阶梯,每一层阶梯的尽头都连着一个蓝色的漩涡,漩涡中隐隐有篆刻的符文痕迹。
“好大的手笔。”
翁长天在识海中感慨。
小厮带着王诩登上第七重阶梯,走过漩涡,王诩发觉自己已悄然登临所谓的第七重天,将自己带到包厢后,小厮一躬身,不见了踪影。
王诩环顾四周,这是一个巨大的包厢,他站在此地,犹如徜徉在竹林一般,四周都是郁郁葱葱、长势茂密的竹子,还有一些花鸟山水画,王诩大致一瞧,心中了然,此地果然财大气粗,尽是些名家手笔。
而且此房似乎无顶,使得阳光直直照了进来,透过竹林留下的光点亮了整个房间。
王诩缓缓饮着佳酿,酒名慷慨,其色如血,一口下去才发现此酒甚烈,大有歌颂大燕慷慨悲歌之士的意思。
王诩喝得微醺,却见一袭白衣闯进了自己的包厢,那白衣人手中提着一坛酒,边走边饮,酒液顺着嘴角流淌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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