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芳的尸体一大早就被发现了。
下了一夜的小雨,天快亮了才歇息。
楼道的扶手上还凝结着水汽,摸上去滑腻腻的。
六点的时候,清洁工像往常那样,用配发的钥匙打开底楼铁门,提着扫帚和簸箕往楼上走。
通常他都是先一口气上到顶楼,再一格格台阶清扫下来,扫完一栋六层楼要不了十五分钟。
但今天他只上到了四楼,就没有再上去了。
横在他面前的是个女人,她侧躺在楼梯坡道上,就像喝醉了酒一般。
奇怪的是,她整个人是倒着的,脚朝上摆放着,一只凉鞋挂在大脚趾上,那脚趾冲着楼梯拐角的一扇小窗,窗外第一缕晨曦正要偷偷钻进来。
她的头往下倒,歪斜着靠在404住户门口的鞋垫上。
清洁工先是愣了愣,他或许大清早的时候被打瞌睡的猫绊倒过,但从未见过有人这么躺在家门口的。
他确信404是这女人的家,因为她的手指上还套着钥匙,皮包拉链敞开着,看样子是正准备掏钥匙开门。
皮包是路易威登最常见的款式,是所有这个年龄女人的大爱。
此刻这只包却不被怜爱地抛在地上,一支口红从包里不甘寂寞地滚到外面。
清洁工放下扫帚,想去把她扶起来。
他心想,这是谁家的大小姐,即使喝醉了酒也应该进了家门再倒下,就这么倒在楼道里,实在太不雅观了。
幸好遇见了他,这么热情和善良的一个人,能够替她挽留最后一丝尊严。
“小姐。”
他扶起她的肩膀,看见一张清秀的面容。
她的年纪和自己的女儿相仿,约莫也就二十五六岁。
“小姐,醒醒。”
他拍拍她的脸,她的头就歪了过来,一道鲜红的液体顺着嘴角淌下来。
清洁工明显听到有人往他脑子里扔了一颗炸弹,炸得他只听得到嗡嗡声。
他吓得直接跳起来,那女人的身体又歪倒下去。
这次他看清了,从她脖子下面,有更多红色的液体铺展开来。
他一时手足无措,连吃饭的家伙都忘了带上,一口气往下冲了两层楼,一屁股坐在台阶上,仿佛刚从一场恶梦中惊醒。
他里外摸了摸衣兜,掏出根香烟挂到嘴上,又去裤兜里掏出打火机,却久久点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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