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感谢书友寻觅你莲君的推荐*
志文突然跳起来,找了个布袋,抓住蝗虫就往塞。
郑三夫妇被他这番举动给吓了一跳,急忙问道:“志文,你这是干啥呢?”
“干啥?捉了蝗虫吃啊,这虫好吃的很。”
志文自是知道,这蝗虫蛋白质丰富,脂肪含量又低,稍稍清洗后烘干,不论是整只地吃,还是碾成粉补充到日常食物中,都是非常好的蛋白质来源,甚至比鸡蛋还要好点,胆固醇低嘛。
郑三夫妇慌得一把扯住志文,“你疯了,这是蝗神,吃不得的。”
“啥?吃不得,还是蝗神?”
志文被雷得不轻。
“是啊,自古以来都知道这蝗灾可恨,可又说这是天上的蝗神发怒,驱赶可以,可不能吃,不能吃。”
郑三夫妇连连说道。
志文随手拿了两只蝗虫,洗都没洗,在一旁的火把上烤了片刻,就散发出一阵焦香,自己吃了一只,又递了一只给父母。
“爹,娘,你们尝尝,可香了。”
志文说道,“你们没吃过吗?”
“呃,吃是吃过,那不是没遭蝗灾的时候吃的嘛。”
郑三躲躲闪闪地说。
“我要吃,我要吃。”
囡囡在旁边叫着。
志文随手又逮了只烤给她,现在这蝗虫到处都是,好捉的很。
“可是怕被人看见?咱们在自家院里捉虫,关上大门,谁看得见。”
志文循循诱导。
“再说,其他人保不齐也在捉虫,吃虫呢,对吧,爹,娘?”
见郑三夫妇还不出声,志文有点急了。
“什么蝗神不蝗神的我管不着,我只知道,它吃咱们麦苗、粮食,我就吃它们。”
志文发狠道。
“再说,多捉点虫子,可以当好几天的口粮呢。”
“志文说得对,它们吃我们的粮食,我们就吃它们。”
却是志文娘沉不住气了。
“行,就依你们说的。”
郑三也咬咬牙,下了决心。
随后作了个简单的分工。
郑三先去清理出一个房间,用木板封好窗户,门有破损的话就补好门,先让一家人有个休息睡觉的地方,这蝗灾还不知道要持续多长时间呢。
志文和囡囡负责捉虫。
志文娘则将捉好的虫稍微清洗下,然后放入大铁锅中炒干。
志文带着囡囡,在院子里的树下,只管一手往下捋,一手用个装了点水的桶接住,让它们一时飞不起来。
桶很快就能装满,飞快提到厨房,志文娘手脚麻利地接过去,“哗”
的一下倒入竹篓,先把水沥干。
再往里泼入一瓢开水,将还活蹦乱跳的蝗虫们烫死。
经过这冷水一泡,开水一泼,基本就能清洗干净了,再控下水,倒入烧热的大铁锅中。
后面只要控制好火候,不要让火力太大将虫子们烧焦,再时不时搅拌下,时间不长,就是香喷喷的美味了。
郑三弄好了房间,也过来捉虫了。
这是最好的时代,因为娱乐圈百废待兴,演员还未有小鲜肉人设,歌手还未有神曲专业户,导演还未有微电影,网络剧,至于作者还没有学会炒作包装一切,从穿越当天原主人的绿茶婊女友在毕业典礼上当着全校师生...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神诡世界,人命如草芥。穿越至小小连云城的陈平,只想依靠熟练度面板,安安静静的修仙。苟下去。苟到长生,苟到无敌。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