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发了他的定位。
我放大了地图仔细一看,非常惊讶地发现离我家不远,只有三四公里。
离这么近,不见有点说不过去。
一晃十年了!
我们约定在他下榻的宾馆见面,我在大厅的沙发上刚坐下来,准备拿出手机边等边玩,忽然背后一个声音响起:“咱俩多久没见了?”
我回过头,就看到一张熟悉的脸,两道弯弯的剑眉,一对圆圆的眼睛,双眼皮像刀割过得那般标致,皮肤比读书时白净了一些,估计是上班以后懂得注重形象了,长期用洁面乳洗的,头发还是老样子,自然卷,白头发过半,倒也打理的卷曲有致。
我站起来,微笑着算是回答了他的话,然后两个人不约而同地一起往外走。
我好奇地问他:“大家都放假了,你怎么还出差来了呢?”
他笑着说:“原本是过完节来的,这不是为了腾出点时间见你嘛。”
哦,原来如此。
既然时间充裕,那我们就去吃火锅吧。
好好聊聊。
刘思宇欣然同意。
我带他走进了就近的一家老牌子的火锅店。
看着坐在对面翻着菜单的他,我的心情有点复杂,思绪被拉的很远。
我清楚地记得我们俩的最后一次对话还停留在八九年前。
那时候我被沈秀兰像催命一样催婚,我原本其实心里根本没想过要在那个时候早早地结婚,但也受不了沈秀兰一打电话一开口就催结婚这幅架势,心想那就结婚吧。
关于跟谁结婚这个问题,我脑子里跳出的首选项就是刘思宇。
理由大概是上大学时,他自己动手做的一个电热毯,深深地触动了我,让我觉得他是个踏实靠谱的男人。
再加上他从不给我发脾气,再生气也不发火,任由我怎么胡闹,一直对我言听计从,百依百顺。
我的自我保护的本能告诉我,嫁给他应该是安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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