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四十章 魔人族(第1页)

一般来说,高傲的魔族视人类如牲畜,不会以**人类为乐。

但魔族之中也有一些堕落之辈,整日里花天酒地,**人类不过是他们的乐子之一。

魔族自己的生育率不高,但诞生混血儿的机率却极高。

到了后来,别说人类的数量了,就算是混血魔人的总人口数,也超过了纯正的魔族!

魔族的穷奢极欲,最终使得他们走向了堕落与灭亡!

特别是人类在多年的压迫之下,终于发生了暴动,高举义旗反抗魔族!

按理说,人类虽然占有绝对的数量优势,但在强大的战力差距下,是斗不过魔族的。

但人类的智慧,远远超过了魔族的想象,因为人类中的一些聪明才智之士,发现了元力的修炼方法!

虽然不是每个人类都可以修炼元力,但只要万人中出现一名元力修炼者,人类就可以凭借绝对多的人口基数战胜魔族!

结果自然是战争一边倒的朝着人类有利的方向发展。

只不过数年时间,魔族王朝就轰然倒塌,人类接替魔族成为了天元大陆的主宰,并且这一统治就是万年之久,时间之长超过了历代所有的文明!

魔族王朝覆灭之后,纯正的魔族几乎被屠杀一空。

但是,初掌大陆主宰权的人类,很快就面临一个头痛的问题,那就是足有数千万之多的混血魔人要如何处置?

混血魔人是魔族与人类的混血儿,但在身体天赋上没有纯正魔族出色,而且数千万魔人中居然没有一个人可以修炼元力!

可以说,他们既没有纯正魔族那样可怕的身体天赋,也不像人类可以进行后天修炼,处于一个极为尴尬的境地。

最终,数千万混血魔人被集中安置到了蛮荒森林,成为了蛮荒森林中的蛮族之一,从此以后对外自称魔人族。

魔人族的身体条件虽然没有魔族那么强,但比起普通人类还是要强上许多,再加上有着数千万的人口,顿时就成为了蛮荒森林中最为强大的势力之一。

可惜的是,魔人族对于蛮荒森林中最大的一个原住部落来说,却是天生的死敌!

这个原住部落,是精灵族!

精灵族是创造出魔法文明这一史前文明的伟大种族,可惜的是,魔法文明的存在时间并不长,因为这一文明很快就被天赋强大的魔族所灭!

魔族简直就是精灵族的天敌,先天身体条件极其出色的魔族,天生就对精灵族的大多数魔法免疫,使得他们在面对纤细的精灵族时,活脱脱就是一部杀戮机器!

精灵族的魔法文明,覆灭在了魔族的手中,使得精灵族只能退居到他们的起源之地蛮荒森林。

而千年之后,魔族王朝被人类所灭,拥有魔族血统的魔人却在这个时候迁徙到了蛮荒森林。

对于魔族的仇恨,精灵族从来没有忘记过,这使得他们极为仇视拥有一半魔族血统的魔人族,再加上为了争夺蛮荒森林的资源,双方自然是势同水火!

蛮荒森林是精灵族的主场,他们占尽了天时地利,再加上魔人族远不如真正的魔族强大,又如何斗得过精灵族?

战争执续了千余年之后,魔人族的势力开始逐步退缩,人口也从最开始的数千万之多,减少到不过数百万。

这个时候的魔人族,已经无力与精灵族抗衡,只能退出蛮荒森林的核心区域,在森林的边缘地带求生存。

精灵族虽然没有对魔人族赶尽杀绝,但一直都在明里暗里打压魔人族,最终使得魔人族成为了蛮荒百族中最为弱小的部落之一,就连赤狄族也打不过!

魔飞与魔月两兄妹,是魔人族族长的直系后裔。

而魔月这个名字,是族中的大巫师所取,“月”

这个词到底有什么含意,没有人知道,反正大巫师的解释是他聆听到先祖的神音,才有了这么一个天赐的名字!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黎明之剑

黎明之剑

高文穿越了,但穿越的时候稍微出了点问题。在某个异界大陆上空飘了十几万年之后,他觉得自己可能需要一具身体才算是成为一个完整的穿越者,但他并没想到自己好不容易成功之后竟然还需要带着这具身体从棺材里爬出来,并且面对两个吓蒙了的曾曾曾曾曾孙女。以及一个即将迎来纪元终结的世界。...

为太子启蒙后我逃了

为太子启蒙后我逃了

程玉酌版程玉酌只想安稳度日,命运却给她开了个玩笑。那一夜,她莫名被指去为六皇子adquo启蒙ardquo,年仅十五岁的六皇子让她明白,何为地狱。她撑着散架的身子没入宫廷之中,不论他如何明里暗里寻找,不敢出...

全民:克系求生,从淘汰日开始

全民:克系求生,从淘汰日开始

站在你面前的是新秩序的建立者,邪神的死敌,失落文明的垂钓者,树妖一族的救世主,破晓之剑的创立者。李西涯一觉醒来,发现全民穿越异世界,这个世界拥有克苏鲁之眼世界吞噬者血肉墙骷髅王等一众恐怖而强大的boss。所有人重新站在同一起跑线,砍伐树木,挖掘矿石,打造装备,搭建庇护所,挣扎求生。而李西涯获得树妖一族的馈赠,拥有垂钓失落文明遗物的能力。在森林垂钓开启铁匣,获得攀爬爪鞋带束头猎鹰刃在雪原垂钓开启冰冻匣,获得冰雪刃暴雪瓶雪球炮在空岛垂钓开启天空匣,获得雏翼星怒天界磁石若干年后,当邪神从月球的背面探出身影,裹挟着灭世的威压降临世界之际。李西涯从庇护所中走出,手持泰拉刃,瞧着月亮领主头顶的血条吼道就特么你叫夏洛啊?!...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