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程潜也只能迫于“武装暴力”
,惊艳闭嘴了。
呃,也不是闭嘴,而是正经了那么一丢丢。
“总之,我和顾柳之间,确实什么都没有发生。”
那真是奇了个怪,“你是不是没有那么喜欢她?”
程潜迟疑了一会儿,“是不是喜欢,我到现在也不清楚,”
他看着天空,语气如砂纸一样,簌簌,簌簌,挺轻柔。
“为什么?”
为什么会觉得不清楚呢?
成为男女朋友的前提,那一定是喜欢呀。
陶星纯的脑门儿上冒出一个明晃晃的问号。
程潜却看了她一眼,“为什么啊”
理由其实很简单啊
“因为知道了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就会明白,当你真正对谁有感觉的时候,心里不会不清楚的。”
这一点,程潜现在确定了。
他对顾柳,可能如她所说的那样,确实不够爱。
喜欢一个人怎么会不知道呢?不仅不会不知道,而且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那是类本能最原始的冲动的。
拥抱牵手亲吻?每一样来十遍那都不够格,太小儿科。
就比如现在,陶星纯不知道,程潜越看她,就越像一只软绵绵的兔子,很想把她打晕了扛回酒店,之后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那种,很少儿不宜的那种。
当然,这话程潜可不敢和陶星纯说,一说,就显得他像是在调戏一个花季少女,而且说不定陶星纯气急败坏,不拿石头砸他了,而是会把他从假山石上推下去。
横竖他也很有自知之明,她想谋杀他已久。
陶星纯一听他这话,又别别扭扭地转过头去了。
她知道,程潜是在说她。
“知道了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就会明白,当你真正对谁有感觉的时候,心里不会不清楚的。”
脑子里来来回回地回环往复着这些字句。
呼呼呼,脸红红的。
咚咚咚,心脏也一直在跟着跳个不停。
风好大,好喧嚣啊~~~~
他就是清清楚楚地和她表达过自己的想法。
她知道,他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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