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这旗袍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再说我可没有您的气质,恐怕穿不出什么效果来,只会毁了这件旗袍。”
我连连摆手说道。
项老太就好像根本没听到我在说什么,她站在那里的样子很是端庄,带着威严的口吻对我说道:“不管东西贵重与否,也不过只是个物件而已。”
“像我这种一只脚已经踏进了棺材的老太婆子,生带不来死带不走的,这些东西对于我来说不过如此。
下个月是我老太婆的生日,我看你特别的招我喜欢,你就穿这件旗袍给我祝寿吧。”
她话都说到这般了,再加上那犀利的目光,我下意识的点了点头,等搬走的时候,把旗袍留在衣柜里就好了。
项老太满意的看了我一眼就转身离开了,话都没有多说一句。
那旗袍真的很顺滑,挂在我的胳膊上滑溜溜的,感觉就像鱼一样。
大夏天的它却很凉爽,我的胳膊上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我把那贵重无比的旗袍,郑重的放在了橱柜里。
在放进去之前,刻意的拿着在身上比划了一下子,感觉穿上应该没什么问题。
刚刚完全忽略了旗袍的尺码,万一项老太年轻时候瘦得和麻杆一样,我硬穿这件旗袍岂不是会崩掉。
项老太这么突然的来访,打断了我所有的思路。
并且有些事情不能细想,越想越头疼。
我干脆的坐在了电脑前,如果连这张支票都要支付出去了的话,那么我可真的没什么老本了。
万一黎瑾的家人再来找我要钱,多麻烦的一件事情。
我特别的讨厌麻烦。
打开笔记本电脑,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冰镇的饮料,又摸出了几天前就买好的零食,趴在桌子上无聊的点着页面,随意的看着招聘信息,一个窗口抖动就把页面整个遮住了。
“苏离你终于上线了,我找你好久,给你打电话你总是关机。”
消息是从“同学”
的分组里发出来的,我之前把关于学校的所有手机联系人都拖进了黑名单,她当然找不到我。
我没有回复,另一条信息就发了过来。
“我是张斐扬,你还记得我吗?我们大学的时候在一个班,毕业设计的时候还是一个组的呢。”
我的脑海中闪出一个个头不高,短发戴着大黑框眼镜,脸上有雀斑的小胖子。
她的身高和体重成正比,这让她看起来就像个小球。
她是个开朗的小胖子,我每天不怎么说话,她却每天话不停。
她虽然喜欢说话,但是话题永远不和别人在一个次元里。
就因为这样,没几个人愿意和她交流,我们两个算是当时班里最怪的人了,分组总是把我们分在一起。
我每次看见她的时候,她的手中一定抓着一瓶可乐。
她的眼睛一笑就没掉了,白净净的挺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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