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卑人多死一人,将来征服他们的时候就少一分阻力~~
“嚓嚓嚓~~”
沉重的脚步声中,高顺越众而出,缓缓走到鲜卑人阵前站定。
狂风呼号,荡起高顺身后的披风,猎猎作响,令人窒息的肃杀之气在天地之间无尽地弥漫开来~~
“刀斧手~~”
高顺铿锵的声音响彻长空。
“嚓嚓嚓~~”
急促、沉重的脚步声响起,一支千余人的汉军步兵疾奔而至,褐色的皮甲,暗红色的战袍,锋利的马刀,还有头盔上那一束束樱红的流苏,看起来,似乎是一支装备精良的大汉精兵,但他们脸上战战兢兢的表情却无情地出卖了他们。
没错,他们只是一群从未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这一千多号人是马跃命高顺从汉人流民中招募的精壮。
自进驻宁县之后,马跃并没有盲目地扩充自己的军队,百战余生的他非常清楚,兵贵精而不贵多!
“列阵~~”
高顺负手肃立,不怒而威。
跨马肃立马跃身边的贾诩目露激赏之色,向马跃道:“主公,高顺真大将之才也~主公得高顺之助,胜过得精兵十万。”
“嗯?”
马跃闻言目光一凝,没想到贾诩对高顺的评价竟如此之高!
马跃一直觉的高顺的确带兵不错,好几次力挽狂澜、连败曹操麾下李典、乐进、夏侯渊等猛将就足以说明一切,却从未像贾诩这般,认为高顺是个大将之才!
贾诩捋了捋颔下柳须,说道:“摧敌锋于正锐,斩骁将于阵前,是为猛将;善于练兵、长于统兵,虽兵寡而临阵不惧、虽势众而临战不骄,且将士归心、三军用命,是为大将,今高顺之能,足以当得大将之号,主公以为然否?”
“嗯!”
马跃重重地点了点头。
此时,千余新军已经列阵完毕,高顺手按剑柄,从阵前缓步走过,千余新兵蛋子的目光霎时聚焦在高顺身上,目光随着高顺的脚步而缓缓转动~~
“嚓嚓嚓~~”
“呼噜噜~~”
只有呼号不息的狂风,以及战马偶尔的响鼻声与高顺沉重的脚步声相呼应,天地间一片肃杀~~
“上~”
高顺的脚步突然一顿,从牙缝里崩出冰冷的一个字,千余名新兵蛋子大吼一声、疾步抢上前来,呼喇喇地涌进了鲜卑阵中,各自按住一名鲜卑俘虏的颈部,那一柄柄锋利的马刀已经高高举起~~
战战兢兢的神色正自新兵蛋子的眸子里迅速褪去,取而代之的却是狂乱如野兽般的光芒,要想改变一个人,将他从善良的农夫转变成凶残的战士,杀戳~~永远都是最为行之有效的策略。
“斩~”
高顺一声令下,刀光闪烁,千余柄锋利的马刀狠狠劈下,千余颗人头滚落在地、鲜卑人的鲜血,顷刻间染红了枯黄的荒漠~~
“斩~”
“斩~”
高顺面无表情,不断地重复着同样的命令,杀红了眼的红兵蛋子举刀,下劈,再举刀、再下劈,激溅的鲜血染红了他们的战袍。
朝阳终于驱散了薄薄的晨曦,将第一缕阳光倾洒在这片血腥的土地上,惨烈犹如修罗血狱~~
“哇哇~~”
几只秃鹰被浓重的血腥味所吸引,从远处飞来,于空中不住盘旋~~
“收刀,退后~~”
高顺一声令下,行刑完毕的新兵蛋子潮水般退了回去,荒漠上却多了三千多具尸首分离的尸体~~
“呼噜噜~~”
马跃策马而出,缓缓来到乌桓人阵前,卸下硕大狰狞的狼王头盔,犀利的眼神冰冷地扫过,所有乌桓人都为之侧目,竟无人敢与之直视!
开新文啦本文预计4月7日入v,入v当日有万更掉落,v章还有随机红包,请大家多多支持鞠躬本王已经设置防盗,作者码字不易,还请多多本文设定黛玉的爹妈前世魂魄看到了女儿的遭遇却无能为力重生到...
...
丁鹏是个酒鬼。丁鹏也是五个孩子的父亲。你没看错,确实是五个孩子四女一男,女儿个个漂亮,儿子别哭了,过来了过来了,不好意思,一会儿再写简介,儿子哭着要奶呢,话说金鹤奶粉二段泡的时候和水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