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是石岗乡的赶集日。
不对,该是今……,
现在的时间是早上……,屋里光线很暗,根本看不清手表上的指针。
“芳姐,给我倒杯水。”
我怎么就跟邢老板喝多了呢?到现在都有些头痛。
也许是兴奋吧,他昨跟我讲的那些东西让我热血沸腾。
石岗乡今年有百分之七十的村子将要通上电,需要通电的人户就必须得买电线、开关、插座、以及灯泡这些东西。
通电之后,那些有条件的家庭可能还要买录音机,电视机这种家电。
目前石岗乡除了供销社,还没有任何一家个体工商户准备从事这方面的生意。
邢老板想抢占这个头机,认为我是跟他合作的不二人选,我也佩服他独到的眼光。
“芳姐,倒杯水给我……,”
口有些干,也不想起来,便用脚踹了一下身旁的罗芳芳。
今是赶集日,她也应该早些起来开门才对。
“芳姐……,”
“叫什么叫?谁是你芳姐?”
一个身影从床上坐起来,很快就下了床,然后拉开屋里的电灯,把茶缸递给了我。
“给,喝吧。”
我傻眼了,脑子里一片空白,张春梅她……,怎么会……,睡到我的床上来?
也不对呀,这不是我跟罗芳芳睡的那张床,我是在隔壁的裁缝铺里。
“你不是吵着要喝水吗?喝呀。”
现在才五点多钟。
看表的同时,我也发现自己并没有光着身子,还是穿着昨那套衣服,这才松了一口气。
“我怎么会在这儿?”
“是你自己跑过来的,不关我的事。”
“那你为什么不把我扶过去?”
“我扶得动你吗?你一进来就倒在床上。”
幸好醒的早,要是待会儿罗芳芳上集市看见的话,我就算浑身长嘴也不清楚。
我离开裁缝铺,回到了隔壁的杂货铺,躺在床上又睡了半个多时。
根本没有睡着,脑子里一会儿想着生意,一会儿想着罗芳芳,她昨下午分明是赌气回去的。
现在是农忙季节,来赶集的人也起得很早,他们在集市上办完事后还要回地里种庄稼。
伍胖子也来赶了个早集,他最近突然对《本草纲目》没有了兴趣,想来帮我做生意。
我求之不得,让他先把药材摆在门口,又把邢老板昨给我讲的那些话给了他听。
伍胖子这人适合跑腿,他在十里八村收过狗皮,也认识不少人,到时候卖电线这类东西少不了让他出力。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