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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咖啡厅出来,本来准备直接回家的,但是想了想,要不,真的哄哄李忆南?我摸了摸脖子上的玉佩,思考了半天。
于是我转身去了另外一个地方。
我在那之前给杨怡打了一个电话。
“喂?三八干嘛?”
杨怡迷迷糊糊的说。
“我问你哦,男生一般比较喜欢什么东西?”
我弱弱的问。
“车,手表,女人。”
杨怡没经过思考的说,转而又问我:“你问这个干嘛?”
我听完了然后就不理她了:“没事,我还有事,我先挂了。”
于是我“咔”
的一下,把电话挂了。
其实我去了华贸。
我想了想,去了奢侈品专柜,想要给李忆南买个可以配的上我脖子上这块玉意义的纪念品给他。
我是一个真的很讨厌形式主义的人,朋友圈里经常说什么,人生需要仪式感,但是我最烦这些表面功夫,有些人会说,一个人爱不爱你体现在与他的心意,而心意就是在平时他愿不愿意给你花钱这件事上,所以偶尔的小惊喜,偶尔的浪漫在很多女人看来都是生活必须品。
但在我李木这里完全不一样,我觉得没有什么比两个人相爱相知,惺惺相惜更浪漫的了,什么都不做在沙发上相视而笑都是很好的。
现在不是情况特殊吗?言情小说里,电视剧里,都有什么鬼定情信物之类的东西,我们俩结个婚都没戒指。
我真的对这种东西看得很开,所以我说我和李忆南心意相通就是这样的,我觉得他懂我,所以他做了很多我喜欢的事。
他不会和寻常男人一样,没事搞个惊喜,送给施华洛世奇的水晶项链什么的给我。
我很实在,他很了解我的实在,所以,李忆南一般都把买这些可有可无的东西的钱,全部用来请我吃。
想到这里我都想笑。
我和李忆南结婚的这段时间,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一起吃,还有一起睡。
李忆南回h市不久,但是我们已经把这里好吃的东西都吃的七七八八了。
我们的饭量都挺大的,所以这笔钱,要是细算起来,应该也不少。
俩个已婚夫妇,戒指都没有。
神不神奇,最神奇的是,我没物质追求,他也没主动赠与我物质。
我觉得这样挺好。
那次在我家他和我求完婚,那天晚上他哄了我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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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了各种办法把我骗到床上去,然后在床上用各种手段把现在我脖子上的这个玉佩给我带上。
他说:“你一旦带了就永远都不许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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