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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显感受到我腰间捏我肉的手微微一顿,然后捏我肉的力道有明显的变大。
不疼,但是莫名的有些酸酸的。
我悄咪咪的用眼角瞟了一眼李忆南,他面色没有什么很大的变化,非常一如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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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怎么看怎么都不对劲啊。
文于曼和潘瑜对了一个眼神。
“就是,之前你和你秦立新在一起的时候,可是傻到整晚上在山顶操场看星星呢。
第二天这个大腿都被蚊子咬烂了。”
杨怡立马接着话茬说下去:“当时是要去看什么狮子座流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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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就是,虐死我了。
我们仨去山顶操场偷偷的看你们,你们俩躺在草地上抱的可紧可紧了。
像磁铁似的,紧紧地吸住了。”
潘瑜这个表子,从来我就不怼她,但就她最会煽风点火。
这种事我还是不想给李忆南知道的好吧。
毕竟现在再怎样我和李忆南也是两口子。
这个影响不好。
我都不敢正视李忆南。
李忆南他收回了在我腰间捏我肉的手。
他把手放在餐桌上,然后握住了高脚杯,非常有气质,非常帅气的,像是电影明星似的,很性感的嘬了一口不知道是几几年的拉菲(毕竟洛斯有钱嘛,拉菲当白开水喝很正常)。
哇,我看到他抓高脚杯的那个手啊,整个指关节都是僵硬的,毕竟我是真爱,看到他的那个细节真的是有点怕怕的。
外人看起来可能这个动作没有什么,也不是什么猛的灌酒,也不是什么用力握高脚杯想把杯子捏碎的感觉,但是我能够感觉到他浓浓的不对劲。
李忆南的手很好看,但他不是言情小说里寻常写的那种什么白玉般的葱长啊,什么鬼的。
他的古铜色肤色注定他手与白玉啊什么之类的无缘,但是他的手指是很修长的很好看的,警察的职业决定了他干净的感觉,没有那种油腻的长指甲,指甲修的干干净净的。
就是这样一双很男人又很好看的手,现在握着高脚杯的样子,指关节部分竟然是青色的,这得用了多大的力,李忆南平时哪有握东西的时候用这么大的力气的。
哇,这明显就是窝着大火啊。
他生气本来就喜欢抓东西,现在这个指关节的青色真是看得我肝颤。
旁人是发现不了李忆南现在的这个状态有多吓人的,谁叫我不是旁人。
李忆南虽然一言不发,但是饶有兴致的在听这几个死三八讲我和秦立新的陈情旧事,潘瑜见李忆南这么有兴趣,当然会满足好舍友好姐妹的老公的兴趣啊。
所以继续补充道:“他们俩最过分的就是半夜李木饿了,秦立新从男生宿舍翻铁出来,偷偷的到那女生宿舍那个可以钻的那个洞里等李木,然后俩个人大半夜的出去撸串。
不管多晚,秦立新和李木这俩人对撸串这事儿有执念!”
哇各位姐姐,我现在嫁人了好不好,现在还在讲大学那些风花雪月,会死的好不好。
李忆南得反应真的看的我现在很害怕。
暴风雨前的平静?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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