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28章(第3页)

这个范围就是说,除了一日三餐,除了平日所见,我们很难再见识到其他事物。

而“多媒体”

这个概念,更是在十几年后,才出现在我生活里的东西。

报纸、黑白电影儿、没有插图的书籍、或者几张照片,差不多就是超越生活所见的全部了。

“大象?”

旗娃喘着气问道,“鼻子很长那玩意儿吗?”

邓鸿超点头:“嗯,是,我们用不着跑了,那不是敌人!”

黄班长估计也是没听过大象叫,他将信将疑,让我们停止撤退,先蹲伏在竹林里,观察再说。

接着,树林里的簌动声越来越近,我们都等着那林子里究竟会钻出什么。

结果是,邓鸿超这个见多识广的大学生猜准了。

从竹林坡上望下去,溪水那边儿的树冠绿阴之下,果然有十来只扇着耳朵、伸着长鼻的庞然大物,由林子里缓缓走出。

它们踏进溪水里,褶身被浸湿,长鼻喷起水。

原来,树林那头的挠人心口的簌动,引来的只是一场虚惊。

见到来者是一群大象,不是幻想中的追兵,六人便也松了口气。

灰身一片的大象,让我心生惊奇,因为这还是第一次见到真身。

这其实也是那个年代的年轻人踊跃参军的理由之一,不只是军营这个“铁饭碗”

诱人,一定程度上,从军的经历,也是开拓视野、增长眼界的经历。

或许在今天看来,看见几头大象算不得什么“见识”

,但在那个年代里头,有相当多的人,一辈子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别说见大象,好多人连赶一趟集镇都算出远门。

下乡插队时,我就和这种生活近距离接触过。

我们蹲在竹林里观察一阵,确认它们是野生、无人圈养后,便又走下坡头,回到了溪水边。

在我之前的世界观里,这些大象也就如家畜一般,跟牛羊差不多的个头。

但走近之后才发现,这些野象的个头,实在太大了,我甚至都不敢多去靠近一步。

见到这些大个头,我们敬畏心起,不敢再靠过去与它们争抢溪水,只得饶进林子里,继续赶路。

旗娃建议说,咱们要不要杀死一头大象,然后宰一块肉装进包里,留着以后吃。

刘思革则说,你这是异想天开,你抬头仔细看清楚了,那些大家伙的皮该有多厚,冲锋枪的圆头子弹,都不一定打得穿。

到时候把它们惹毛了,我们都要被那长牙顶穿肚子,还会被那柱子一般的大脚,踩成肉泥。

“谁吃谁,这说不准呢!

即便是报着冲锋枪,也要在林子里夹着尾巴走!”

刘思革告诫旗娃说。

旗娃则不以为然的一声冷笑,但也没再和刘思革继续辩驳。

看着那些高大无比的、正在溪水里甩着长鼻的大象们,我认同刘思革的观点。

无他,那仅是一种很本能的敬畏之心。

人类虽然看似主宰了地球,甚至有能力毁灭掉地球上大部分的生命,但在这些人迹罕至的原始丛林里,还是多一点敬畏好。

我的意思很简单,一杆冲锋枪,是不能在丛林里头称王称霸的。

走过野象群,我们继续沿着溪流而下。

刚才这场虚惊,倒是让我神经触动,集中起了注意力,不再如之前那样散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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