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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再见胡克(第2页)

眼下林肯城主城区的总人口大约在四到五万左右,在这个时代的欧洲说大不大,但说小也不小了——本土这个时代是清朝的康熙四年,两湖人口加起来才五十多万呢。

同时比起格兰瑟姆小镇,林肯城的建筑要高档不少,歌剧院、酒楼等地标建筑相当显眼。

如果你仔细观察,还能偶尔见到一些衣着华贵的富人坐着马车路过。

简而言之,到了郡首这里,多少能感受到一些十七世纪的贵族风了。

当然了。

最高的两座建筑依旧是钟楼和教堂。

入城后,威廉四下打量了一番,将小牛和徐云拉到了一处华丽的阁楼前,说道:

“小艾萨克,肥鱼先生,这个地方非常好认,我们就以这里为约定地点,三个小时后在这里碰头,没问题吧?”

徐云和小牛齐齐点头:

“没问题,舅舅(威廉先生)。”

随后三人就此分开。

这次威廉来林肯城的目的是为了购买砂糖——虽然已经将番茄酱的制作权授予了亚尔林,但威廉他们不可能真的不留任何后手,制作一些番茄酱以备万一是最好的选择。

而想要制作番茄酱,自然便离不开砂糖这种原料。

由于货源不同以及运输成本的原因,此时英伦的镇、郡、甚至王都之间砂糖的价格都是不一样的,郡首最便宜,到了城镇便会浮动不少。

加之是威廉这次要买的砂糖不会低于三基尼,在小格兰瑟姆那种千人级的小镇实在是太不安全了。

财不露白这种道理,英国人也是懂的。

至于徐云和小牛来林肯市的目的,那便自然只有一个:

寻找胡克!

“城西南的雅歌宾馆.....”

于威廉分别后,徐云和小牛按照胡克先前留下的地址一路寻找,最后停到另一家三层楼高的建筑前。

建筑位于城西偏南的富人区,街道相对会干净一些,至少不会走着走着就有人提个桶过来,在你边上泼一大滩的奥利给。

建筑门脸的最上方有个十字架,代表它是教会的产业,属于官方出身。

十字架下方则挂着一个牌匾,上面书写着希伯来文的雅歌二字。

“雅歌宾馆,应该就是这儿了。”

这个时代的宾馆门口没有应侍生,所谓的“大唐”

其实也就二三十平米,小牛二人很顺利的便来到了前台:

“你好,请问罗伯特·胡克先生是住在这里的吗?”

前台的老板是个矮胖矮胖的中年男子,留着一缕山羊胡,闻言抬起眼皮看了二人一眼:

();()  “胡克先生?他是住在这里,你们找他有什么事吗?”

确定胡克在此,小牛将藏在袖子里的手握紧了几分,说道:

“我们与他有约,能不能联系他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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