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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侠江别鹤(第1页)

客栈二楼。

老板娘心疼的看着厉朝峰后背上的长长血痕,伸手轻轻按了按,发现没有任何血迹流出,心中安定了少许。

“还好刀口偏了一些,不然你小子命就彻底没了。”

扫了眼厉朝峰插在腰带上的短刀,又是一个巴掌对着厉朝峰后腰拍了上去。

“被那种货色睡了,老娘又不掉二两肉,拼什么命啊!”

厉朝峰只是没有流血,此时忽然被打,伤口也被挤压,疼的那叫一个龇牙咧嘴。

刀口偏了?

当然不是,只是厉朝峰的皮肤韧性很强,才没有丢了性命。

至于短刀为什么插在腰带上,那自然是他用刀多在杀鸡宰鱼的时候,总不能和杀人一样来个短刀消失术。

老板娘倒是看出来厉朝峰身体和短刀都有些异常,不过人生有时候就得糊涂一些。

血痕也是需要上药的,老板娘拿着金疮药在厉朝峰后背血痕细细涂抹着,厉朝峰也趴在椅子上,神态轻松的说出一句。

“我要走了。”

听着这话,老板娘手上一停,随后又继续涂抹起来,一直到涂抹结束,才语气淡淡问了一句。

“待不住了?”

“嗯。”

听着厉朝峰只是鼻尖哼哼的回答了自己的问题,老板娘立刻一个巴掌拍在厉朝峰脑后,嘴里臭骂着。

“我家莹莹哪里不好了,你就这么看不上?还是说你的心被巷子里狐狸精勾走了。”

嗯,莹莹就是老板娘的女儿,也是刚刚那个差点被欺负的少女,今天才十三。

在这个时代,女孩十四岁就可以嫁人了,厉朝峰这五年做事沉稳细致,干活卖力,身材高大,年龄合适,当然是老板娘最满意的女婿人选。

可惜厉朝峰看似是一个十六岁少年,内心早就是一个成年人,第一次见到莹莹时,她才八岁。

这都不是好妹妹了,这几乎是好女儿。

别说亲手带了五年,就算他真的不在意这点,现在的莹莹他也喜欢不上。

连身材都没长开豆蔻少女,可不是他的菜。

虽然他身体年龄才十六,但他的心理年纪可不是十六。

想着这些,厉朝峰微微眯起眼睛并不回答,而老板娘看着闭眼装死的厉朝峰,心中也是叹了一口气。

好男儿志在远方,他家男人也出门闯过几年江湖的。

而她五年前捡来的孩子,也到了该回去的时候了。

是啊,能穿那么好衣裳的孩子,怎么可能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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