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定要出卖伙伴让他们成为垫背的自己再跑掉呢?
他瞬间悟了,又是该死的鹿纹玉。
这鹿纹玉将人或者其他的什么生物变成麋鹿,不仅是外形变了,连内心也变成了麋鹿。
可是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它不是叫鹿纹玉吗?叫一堆狼出来把鹿吃了算什么?那干脆叫狼纹玉好了。
难道……是想让我们反抗?克服物种间最基本的克制关系?
还真有可能!
白煜一下子兴奋起来了,这么说来还不是完全没意思了。
你看这些麋鹿们都看见狼就跑,没准我不跑反而和狼反抗就得到了鹿纹玉的承认了!
想毕,白煜当即停下了脚步,缓缓转身。
面对着成千上万逃跑的麋鹿,他丝毫不为所动,完全一副“虽千万麋鹿,吾往矣”
的气势。
他也想明白了,这是因为麋鹿多,每头鹿都有侥幸心理。
跑的话很大几率可以跑掉,如果原地不动是绝对会被吃掉。
最终淘汰掉的那些麋鹿以小的牺牲换取了整个麋鹿群的延续。
这也是大自然的法则,两者相互依存,相互进化。
但是他白煜已经决定了,他要打破这个法则,他要带领麋鹿打败狼群换来永久的和平。
兄弟们冲啊!
当然了,他没办法说人话,只是以自身的气势想要带动整个麋鹿群。
于是,他很快就落单了……
卧槽……
白煜有些无语,剧情不该是这样的啊……不应该是自己带领麋鹿反抗,然后大败狼群,狼群说着“我一定会回来的”
就灰溜溜地走掉么?怎么会……卖队友啊……
最后一只麋鹿从白煜身边跑过之时,白煜甚至没有看到他觉得至少应该有的感激的眼神,反而是充满了讥讽。
(是的,那只麋鹿心里想的确实是“这傻x”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
)
好吧,就算只有自己一个人……呃……白煜刚还准备给自己打气,但是在看到黑压压的一片狼群正穷凶恶极地朝着自己杀来时,白煜还是情不自禁地腿软了。
这特么……怎么打?
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白煜毕竟是白煜,竟然硬生生地凭借着毅力止住了发抖的腿。
这是已经有三只狼同时地朝着白煜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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