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凌娇作为大老板,应酬饭局的时候也免不得去过许许多多出名的大饭店,论精致妹妹做的才或许比不上那些大酒店,可要论味道,这些菜绝对是不输的。
就凌娇的看法,比起那些华丽奢侈的食材和菜肴,她更偏爱这种家常的美味。
说话的时候凌甜就捧着一盆东坡肉出来了,因为刚刚那肉铺小老板给的肉太多,凌娇已经分出一部分去店里给小舅和红姨吃,家里剩下的肉还是装了满满一盘。
红坡肉一块块都是麻将块儿大小,整整齐齐的码在盘里,颜色红润透亮,如玛瑙一般的色泽看着就诱人,也不知道凌甜是怎么做的,明明那么大一块肥肉,可是却一点都不腻,放到嘴里轻轻一抿,肥肉就在嘴里划开,肉香在口腔中爆炸。
凌娇做东坡肉的时候用的是冰糖,甜度正正好,微微有点稠度,却不黏腻,铺在东坡肉下的那层豆皮,吸饱了肉的汤汁,富有嚼劲的口感,味道一点都不逊于主角东坡肉。
满满一盘东坡肉很快就被一家子吃完了,就连底下铺的那层豆皮也一口不剩,小太子撑的抱着自己的圆肚子瘫在了椅子上,跟姐姐撒娇明天还想吃这种好吃的肉。
凌甜想了想肉铺那个怪怪的小老板,纠结了一秒,不过看着弟弟可爱的模样,又很不争气的缴械投降。
闫家小老板今天给她的肉肯定是超重了的,虽然不知道他那么做的原因,可要是明天他依旧给她超重的分量,她该怎么做啊。
凌甜想着那个凶巴巴的小老板,一时间有点为难。
*****
“我要两根猪蹄,两斤烧鹅,四斤猪头肉,再来一斤腌黄瓜和一斤凉拌小菜。”
凌甜正在店里做作业的时候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声音,抬眼望去,闫家肉铺的小老板就站在柜台外,如同往常一般来买卤味。
他目不斜视,一如往常的严肃表情,仿佛他来不是买肉来的,而是处理一件棘手的事情来得。
张红动作麻利的将他要的东西装好,烧鹅和猪头肉过秤后还得切成肉块,得费一点时间。
凌甜想着今天肉铺小老板多给她的那些五花肉,想了想,走到摆着卤味的柜子旁,将已经过完成装着猪蹄的袋子里又添了两根猪蹄,这时候张红也正好切完肉回来。
凌甜将闫肃点的那点东西一块拿在手里,递到他的手上。
橱窗的柜台都是透明的,凌甜刚刚做的那些动作闫肃也全都看在眼里。
他的甜甜送了他两根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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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甜甜送了他两根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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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甜甜送了他两根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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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肃拎着卤味离开的时候脑海里重复出现的就是这句话,如果现在有火,点燃他的引火线,他估计能和窜天猴一样飞天上去。
“买点卤味怎么那么久,是不是又偷偷盯着人家小姑娘瞧了,我告诉你,这这样是娶不到媳妇的。”
闫雷霆煮好了饭,看着儿子买了的卤味,伸手就想拿一条猪蹄先啃啃。
“啪——”
还没碰到猪蹄呢,手就被儿子一巴掌拍开了。
“这个,我的,那些,你的。”
闫肃把那四根猪蹄全挪到自己的面前,压根就不给亲爹染指的机会。
闫雷霆捧着自己的爪子,有种想要摔碗的冲动。
这日子没法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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