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已经十年有余了,想当年兵强马壮,哪是现在能比的。”
于存忠以为百里无忌只是找他聊聊天,问些团结军的事而已,便随口答道。
“驻守这么多年了,于都将劳苦功高啊。
不过也误了都将的升迁了,不知于都将可有打算去州府就任。”
无忌不动声色地试探着。
“那自然好,明府可是想向刺史举荐某。”
于存忠闻言一乐,随即沉下脸来说道:“算了吧,某带着这群儿郎这么多年,有感情了。
也不求闻达,就在此与明府相邻为伴吧。”
无忌闻言也想不出好办法,只得实言相告了:“于都将,州府传来一封密札,让某转交于你。”
无忌拿出札令,递给于存忠。
于存忠诧异地接过,犹豫地看了百里无忌一眼,背过身去,拆开密札察看。
才一会,只见于存忠肩膀开始轻微颤抖,又过了一会,于存忠猛地转过身来:“百里县令,某麾下儿郎在此驻守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刺史怎可一日之间解散团结军了呢?这叫某如何回去向众儿郎交待。”
于存忠也顾不得失仪了,一屁股就在石凳上,虎目之中竟然隐含了泪水。
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于存忠心里早已有此预料,自从前些年团结军大部分回撤之后,他就有了这思想准备。
可这事真的放在眼前成为事实,他还是忍不住悲伤,十多年朝夕相对的兄弟就要分别,也许这一别今生再无相见之日。
无忌知道,一支队伍的解散,除了发些许路费,再无别的保障,多少人会无处可去,多少人会饥寒交困,平日里衣食无忧,除了操练就是插诨打科,再无别的手艺谋生,对于这些当了十多年兵的人来说,一旦解散,还不如死在战场上。
无忌等他稍微平静了点,缓缓说道:“南平地少民贫,早年战时是不得已,现在暂无战事,大王裁撤军兵也是理所当然之事,于都将不必太悲伤。
团结军众兵壮的去处,本县会妥善处置,欲回乡的可以分发路费,欲居留本县的可以分发土地。
欲在本县谋事的,可以少量留置衙差、捕快之职。
至于都将,某一定向州府举荐,汝不必担心日后前程。”
于存忠轻轻抬起头来,仰望苍天:“事已至此,多言无益。
某自当遵从军令,还望百里县令看在儿郎们在此保境安民十年的份上善待他们,某便感激不尽了。”
无忌见火候已经差不多了,故做犹豫状:“不过某倒是另有一策,如果于都将有意屈就,当不失为折中之计。”
“啊?明府请讲。”
这壮汉可真不傻啊,短短几分钟三次改口,还改得这么顺口,人才啊。
无忌顿了一顿:“某将心比心,军中兵壮确是有功之人。
如果于都将肯屈就,某想禀报州府,将边军改编为乡兵,以做安民守土保疆之用。
不知道于都将意下如何?”
都说柳暗花明又一村,于存忠短短时间经历了从地狱再上天堂的节奏,闻此策哪有不动心之理,虽说乡兵不比边军威风,待遇也低了不少。
但枪杆子还在,十余年的兄弟还在一起,就有东山再起的一天。
于存忠当即俯首一揖:“明府,此策若成,某代千余儿郎谢明府大恩了,从此之后,某唯随明府马首是瞻。”
这汉子心中已经品出味来,敢情这小县令是想掌握团结军了。
乡兵其实不能称之为军队,当时连编制也没有,不过就是本土防卫的民兵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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