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唧唧。”
闪电貂赶忙点头。
“怎么可能,这世上怎么可能还存在这种东西,它不是已经绝种了么!”
凌枫赶忙摇了摇头,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龙鲤并不是大家所认为龙的后代,甚至和龙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它之所以被称为龙鲤,就是因为它长有如同真龙一般的胡须。
又因为它通体金色,宛如黄金打造一般,所以又被人称之为金鲤。
这金鲤乃是上古异种,其身上长有如同龙鳞一般的鳞甲,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乃是制作宝甲极佳材料。
而它的肉也如同龙肉一般蕴含庞大的能量,对习武之人大有裨益,其骨头也是坚硬无比,可制作成箭头或者暗器。
可以说,它全身都是宝贝。
但要说它身上最珍贵的东西,却不是它的鳞甲,也不是它的肉,更不是它的骨头,而是它的血。
它的血液和它的鳞甲一样,都是金色,蕴含庞大的生机,只要将它的血注入到自己的血管之中,它就会不断的释放出生机滋养肉身。
如果地武境的武者使用了金鲤的血液,可以大幅度的削减在这一阶段所花费的时间,同时所受到的痛苦也可一减再减。
传闻在数千年前,各大门派之中都养着数几条金鲤,专门为给地武境界的武者使用,让他们更快的突破境界。
只可惜,几百年前随着灵气的日渐匮乏,金鲤的数量也在锐减,到了一百多年前,他曾经生活过的那个年代,金鲤就已经彻底灭绝了。
“唧唧——”
闪电貂的声音再一次将他拉回现实,而后甚至利爪,将地上的鱼一分为二,一半指了指它自己,另一半则指了指凌枫。
凌枫瞬间便明白了它的意思,摇了摇头道:“这金鲤不能杀,它活着的价值要远比死了大,我这可不是要独吞,等你以后突破了二阶,你就明白我说的没错了。”
杀了金鲤?笑话,有了它,自己的修为能够短时间内突破天武,所受得罪也将大幅度的减弱,这可是再多天财地宝都换不来的。
而且,就算金鲤的鳞甲、血肉以及骨头的价值极高,但也有着一定的限度,如果拿出去单卖,并不能卖多少钱。
但如果将它直接卖给一个大家族,甚或是大宗门,所得到的好处将会是金鲤本身价值的十几二十倍。
杀了它?他才不会做这样赔本的买卖呢。
闪电貂并不是很明白凌枫的意思,但是很快它便想起了那灵乳珠,如果不是凌枫告诉它,它恐怕还真会一口吞了。
那样的话,宝贝可就被自己给糟蹋了。
想到这里,它对凌枫的话不由地相信了几分。
“这金鲤不忙对付,等明天我带齐了装备再来,现在先去对付别的妖兽。”
凌枫想了想,道。
这金鲤虽然奇特,但也普通的鱼没有两样,不能离开水太久,否则,就会因为脱水而死。
而且,这小东西生活在野外,性子可不比家鱼那样温顺,再加上它一身的铜皮铁骨,普通的容器根本关不住它。
万一让它跑掉了,下次再想抓它就难了。
所以,以防万一,还是等准备齐全之后再来抓它来得好,毕竟,皓月潭在这里,除非它长了翅膀,否则它是跑不掉的。
闪电貂似乎也看出了凌枫对这金鲤的重视程度,这一次出奇的没有反对,而后它稍作思考,便准备带着凌枫去下一个目标。
可就在这时,向阳城方向有一道光柱腾空而起,随后在天空之中炸开。
紧接着,天空之中便出现了一朵红艳的玫瑰花。
“这是……”
凌枫眉头一皱,像是想到了什么,立刻冲着闪电貂道:“今天就到此为止,明天我再来找你。”
说完,没等闪电貂回答,他整个人便化为一道黑影朝玫瑰花所在的方向奔去。
妞妞。嗯你爱不爱爸爸爱有多爱很爱很爱是多爱啊像天空一样大的爱嗯在登临人生巅峰的时候,罗凯回到了重生前的那一刻。当他再次见到妞妞,才明白自己的归来,...
...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苏殷自从被绑定反派系统以来就勤勤恳恳的完成任务,无一失手。每一次任务都完成的非常完美,成功取得人人喊打的反派Boss头衔。当然最后他也成功的被主角干掉了,再一次印证了反派死于话多的真理。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可是有一天主脑突然告诉他,由于许多反派死的太冤,集体暴动导致世界不稳,让他去改变反派的命运。exm???这活可不好干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快穿反派话不多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