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82章(第2页)

我去过一次知道哪里好玩,我带你去。”

“那可不行,你们家千山还不吃醋啊。”

“你可以带着你男朋友呀。”

“哪来的男朋友。”

杜思谦喝了一口咖啡,有些无奈的笑笑。

“我去了几次g吧,也有人给我介绍,但是吧,说不到一块去,价值观也不同。

我交往了一个,就比如看电影,我喜欢看国外原声电影,但是他说要搭配字幕一块看不过瘾。

我喜欢去西餐厅约会,但是他嫌弃餐厅的规矩多。

我说我工作的难处,他说谁不难啊,我学习怎么怎么难,你看,很难融合。”

“现在虽然不讲价门当户对,但是生活环境,个人的习惯爱好,这些都是很大的问题。”

“谈恋爱是一门学问。”

腾飞说着,琢磨了他和千山。

“再相爱的情侣也有分手的念头,你们俩呢?”

“我们俩没有问题,他的工作我不懂他也不和我说,我也不好奇,我的事儿就跟透明的一样他一眼看到底,就嫩给我建议啊。

吃饭的时候谁也不嫌弃谁,我做饭难吃,他做饭能毒死我。

除非我干了啥他不高兴了会管管我,其他时候都是他顺着我。

不上升到分手家国问题,他什么都听我的。”

杜思谦笑出声了。

“哎,那你和你交往的小男朋友分手了?”

“想分,昨天做了一件让我很感动的事情,我觉得还是再看看。”

“干啥了?”

“他把我的名字纹在身上了。”

杜思谦似乎很高兴。

“在手臂内侧,我的英文名字,我本打算说分手的,还没说出口呢他就给我看他的手臂,我突然觉得吧,他很重视我。

要知道纹身是一辈子洗不掉的,就算是分手了我还在他身上啊。”

腾飞眼睛一亮,咦?还可以这样啊。

有一首歌的歌词是这么写的,把你的名字写在烟上吸进肺里,让你保持离我心脏最近的距离,再也不用担心和你断了联系,一辈子在一起。

其实是扯呢,烟到肺里只会变成尼古丁,有伤身体呀。

可以把他的名字纹在身上呀。

哪怕上了年纪皮松肉塌,章了老年斑,他的名字还在身上啊。

这就是晚期中二少年的想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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