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兴并没有坐下,先是来到长孙无忌面前:“长孙大人,本王问一个问题。
早在隋时,突厥在养羊的技艺上就有着巨大的突破,突厥号称最小的一个部落,就有羊百万只。
那么,羊毛他们怎么用?”
“每年开春,羊会剪毛,可作毡!
但极少量作了毡!
其余则倒掉了。
草原上还有放火烧羊毛的时候,因为太多会占用大片草原,他们少铁器,也懒得去挖深坑埋了。”
说到这里,长孙无忌苦笑着摇了摇头:“别说突厥人在为那巨量的羊毛头痛,就是小臣也一样。
小臣才有羊几万只罢了!”
这个答案与李元兴在现代查阅的一样。
唐代的羊毛利用率太低,可以说全当是废物在处理。
就算用一些毡,可用量也是极小的。
小到对于海量的羊毛来说,就是几百只牛一毛的比例。
李元兴打开第四个木箱,从里面拿出一个布袋走到李二面前:“皇兄,这是给嫂嫂的礼物,只有四件。”
这个时候说礼物,在谈国家大事的时候说礼物。
李元兴绝对不会是晕了头,肯定是有原因的。
李二从袋里子拿出一件天蓝色羊绒衫来,只看了一眼他就喜欢上这东西了,柔软华贵,最重要是非常轻的一件衣服,却让人感觉非常的暖烘烘。
“一只羊身上十斤毛,其中精细羊毛十之一,贵可比黄金的羊绒是百之一。
这一件衣服,需要羊绒一斤三两左右。
在工艺达到极致的时候,也就是现在几斗米的价格。”
李元兴拿出另一件介绍着。
李元兴算的几斗米,自然是按现代的价格,在大工业化之后,一件普通的羊绒衫也不过几百元,好的上千,名牌的也不过几千元。
按当时米价,自然就是几斗米的价格了。
李二却是笑了:“五郎尽胡说,这件衣服市值至少要到三五贯。
各位也来看看。”
众臣看过之后,纷纷表示,如果不说明此衣是如何制作,十贯也不贵。
“二十只羊身就这么一点极品了。”
李元兴感慨的说了一句,然后又在箱子里拿出一个布包,从里面翻出一条长裤。
就当着众臣的面,把自己的衣服脱的就只留一条短裤后,将那长裤穿在身上。
“有点热,不过我喜欢这裤子。
论价格,两条顶那件羊绒衫一件!”
说完,把皮带扎好,然后又翻出一双软底皮鞋:“羊皮的,我喜欢这种软底的,跑的快!”
说完,将袋子放在地上,让众臣们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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