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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不宜出门(第1页)

夏夜里繁星布满天空,群星璀璨,一闪一闪,煞是神秘而梦幻,一阵阵清风袭来,拂过人身上的每一寸皮肤,凉爽而惬意,就连细胞都更显活跃了。

叶诗音和刚认识不久的同学唐小凌走在操场上漫步。

由于爸爸工作的变动,叶诗音不得已转来这所高中读书,她已经升高三了,按理因为环境的变化,需要时间来适应,这会影响到她的学习,但是为了爸爸的工作,她即使不喜欢也要努力适应新环境。

唐小凌是她的同桌,也是她来这所学校第一个认识的人,以诗音对她的初步了解,小凌为人热情善良,看起来大大咧咧的,是她喜欢的性格。

都说人都性格大部分由环境所决定,一想到自己的家庭环境,叶诗音的眸光顿时黯淡下来,她甩了甩头,还是不要想了,越想越烦,还不如让这清风吹走所有的烦恼,让自己歇一歇吧!

诗音是喜欢夏天的夜晚的,特别是星光璀璨的夜晚。

抬头望去,有数不尽的星星,安静而祥和,如若在乡村,耳边还常常伴有虫鸣,偶尔传来汽车在大路上飞驰而过的嘟嘟声。

但是现在身处异乡,而且还是在高楼林立的繁华都市,这里只有单调而令人压抑的水泥板,分不清白天黑夜的灯火,比起这些所谓的繁华,诗音更喜欢那宁静朴素的家乡。

诗音和唐小凌慢步走着,绕着操场一边走一聊,现在是第三节课下课,其他年级的同学已经可以放学回宿舍休息了,唯有他们高三还要再上一节课,可加班加点的学习,十一点才可以放学。

所以趁着这半个小时的时间,她们出来走走,放松一下身心,整天盯着书看,眼睛酸痛酸痛的,这样下去非近视不可。

校道旁有三三两两的人在夜跑,球场上还有几个男生在打球,仔细一看觉得眼熟。

于是问了旁边的唐小凌,“小凌,那几个男生好眼熟啊,好像在哪见过?”

小凌一听马上给了诗音一记白眼,“你是不是傻?你不是见过他们嘛,有两个是我们班的,那个穿白色衣服的是苏皓,他可是公认的校草呢!

。”

“而且啊,昨天隔壁班的一个女生当着全班的面向他表白,被他拒绝了,那个女生差点哭了!”

“校草?那么厉害啊?”

一边说着还往穿着白色球服的男生看去,由于光线不是很强,看不真切,不过看得出来长得还不错,尤其是那运球的姿势,帅呆了!

不过对于他们诗音可没兴趣,校草又怎样,她又不是校花,况且她现在的心思都在学习上,无心关心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于是拉着唐小凌准备回教室,突然一个不明物体朝着诗音的方向飞来,由于光线太暗,诗音躲闪不及,被砸到了肩膀,引得诗音一阵痛呼,吸了口凉气看向那个不明物体,竟然是一只黑色的运动鞋!

再看看那个罪魁祸首,就是那个所谓的校草!

苏皓无奈地地了低头,用手挠了挠头,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踢什么不好,竟然是鞋,啊不对为什么要砸到别人,好好打球不行吗?于是打算把球捡回来。

诗音看到他像这边走来,眼底划过一丝惊艳,白色的球服目测一米七几的高个,干净清爽的短发,特别是那炯炯有神的眸子,仿佛里面藏着星星,好一个帅气的男生,难怪有这么多的女生为他着迷。

男生在她面前站住,诗音还要仰视他,身高的差距使得原本想要大骂他一顿的诗音顿时气势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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