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折腾什么?”
胡威武就不解了。
“图方便,就在私塾门口,学生们出门就能买到。”
叶信芳耐心的解释。
“这大冬天的,你一家子女人,过两天你就要去考试,这铁疙瘩谁帮你搬?”
胡威武提出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叶信芳会做生意吗?
很显然,不存在的。
对于他在现代的人生,只能这么总结: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创业又不会,最后只能一路读书读到了留校任教。
也许有人问,一个孤儿凭什么能读那么多书?
年年拿奖学金、扶贫助学基金,外加笔耕不辍经常投稿。
当然大头还是国家助学贷款。
一个文科大佬,能提出市场这个观点已经是他的极限,至于其他的,叶信芳是真的从未考虑过。
叶信芳将眼光转向了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满目都是期待,“胡捕头,听说你一个人住?”
胡威武不明所以的点了点头。
“会做饭吗?一个大男人,做饭很艰难吧?”
叶信芳继续问道。
胡威武却很肯定的点了点头,“会做饭。”
“一个大男人,做饭也确实不容易,天天出去吃很费钱……”
叶信芳:???
大哥你再回答一遍,这不是标准答案。
“一个人住,俸禄只有那么多,肯定只能自己开火了。”
胡威武非常自然的说出来。
你不是个糙汉吗?这么没脾气的吗?
他要说的话就这么胎死腹中。
一进家门,看到坐着绣花的叶善安,胡威武还吃了一惊,“这小子还会绣花呢?”
叶善安偷偷的瞪了他一眼,嘴巴耷拉着不高兴。
“哥,这么快就带回来了?娘,嫂子,炉子回来了!”
叶珑满脸都是高兴,小跑着冲到面前。
看到抬着铁架子的胡威武,顿时止住了脚步,吓得还往后退了两步。
叶珑养了大半年,已经不是之前瘦的只有一把骨头的样子了,脸上满满都是少女的胶原蛋白,常年在家做绣活,皮肤雪白,此刻看到生人,秀美的脸上飞起一抹娇羞。
胡威武在叶家隔壁住了这么久,还是第一回看到叶珑。
上次张平安来退亲,叶珑只是趴在院门后偷看,没敢出院子。
胡威武原本四处打量院子内场景的眼睛,顿时停住了,只看得见眼前的这一抹颜色。
常年日晒的黑脸,悄悄的红了。
微微低下头,移开视线,强迫自己不要多看。
待张氏和杨慧出来后,叶珑躲在她两人身后,不敢出声。
妞妞却是个自来熟,仗着自己长得可爱,从来不怕生,脆生生的喊了出来:“胡叔叔,你的脸怎么红了?”
胡威武心里却很苦,就你眼睛尖,个熊孩子!
众人闻言,细细打量起胡威武来,还是张氏开口邀请,“搬炉子累到了?赶紧坐下来喝杯茶水。”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
这大中小三千世界,九州七域四海二岛一境,凡人修士几十亿,谁人不想成仙时闲我时家老祖宗并上一干子孙怒视时闲我修还不成吗就是脸有点疼。修仙这条路,一旦踏上就是不归途。本文无男主,走天才升...
拥抱黑夜,等待黎明,末世当前,除了肆虐的丧尸,还有被无限放大的人性。人,可能比面前这些丧尸还要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