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儿”
是什么鬼称呼,直让他想起小时候特别流行的那首《小芳》: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
唉,到底是怎么长得善良的?等等,歪楼了,叶信芳赶忙将跑偏的思绪拉回来,芳儿就芳儿吧,总比乖儿听着强。
母子俩正叙着话呢,突然进来一个瘦弱的年轻姑娘,那姑娘手中提着两个大包裹,额头上满是汗水。
叶信芳赶忙过去将包裹接过来,叶珑不过十四岁,在现代不过是读初高中的年纪,他有些不忍心,冲张氏道:“娘,您怎么让小珑一个人提这么多东西!”
张氏却是一副习惯的样子,“她年纪小,也有力气,等回头出门子了,想让她帮衬一下都帮不了。”
这话听得叶信芳额角抽抽,哪有这样把自家女儿当佣人使唤的,“你也不能这样让她帮衬,娘你好歹搭把手啊。”
张氏眉头一皱,因着眼前是自己唯一的儿子,这才没有骂出来:“我才回家,你也不知道关心关系老娘走得累不累,就怕累到这个毛丫头!
是是是,就你这个大哥心疼她,我这个老娘不心疼!”
“大哥,我拿得动的。”
叶珑怯生生的说道。
“你看看,人家自己都不嫌重,就你急着当个好哥哥,好像我是后娘一样。”
张氏翻了个白眼,进了房间。
叶珑怯懦的看了他一眼,小声道:“哥,我去看看娘。”
“娘,小妹,吃早饭了。”
杨慧喊道。
房间里传来张氏不高兴的声音:“不吃了!”
叶信芳看了一眼有些担忧的杨慧,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惹到娘了,先等一等吧,我劝劝她。”
张氏的屋子在妞妞房间隔壁,早晨的阳光如同洒地的金子一般,张氏气呼呼的坐在矮榻上,好似一尊剪影,叶珑在旁边站着,一副想劝解也不知道怎么劝解的样子。
叶信芳端了一壶茶水进来,倒了一杯茶,双手恭敬的奉给张氏,“娘也累了,喝口水好不好?”
张氏瞪了他一眼,到底还是接了过来,不用他多劝解,便开口解释道:“往常你不说,我以为你心里都明白,你心疼小珑,难道我不心疼吗?”
不明白,原主真的一点都不明白,只是单纯的不关心而已。
叶信芳低头听着不敢反驳,连声应道:“是是是,您当然心疼。”
“我知道你现在这么说,心里还指不定怎么编排我呢,我们家这样的情况,你要读书,要养孩子,哪一样不费钱,我也不怕说实话,小珑的嫁妆我不会给多。”
张氏转头看眼睛已经有些红的叶珑,拉过她的手,柔声道:“不是娘不疼你,姑娘家,出了门子,不就靠着嫁妆说话,这个道理娘也懂,可是你看看自家这情况,就算是打肿脸也不能帮你充个大头出来,既然嫁妆说不了话,那就只能勤快点,让婆家没有话说,娘都是为了你好……”
叶珑两眼通红,一脸感动的看着张氏,“娘,我不要嫁妆,我不嫁人了,一直在家里帮你。”
“说什么傻话,傻孩子,女孩子哪有不嫁人的,我们这样的家境,要供养一个读书人不容易,我有时候也在想,干脆这书不读了,省点钱出来给你做嫁妆。”
“是我的不是,这么多年读书,一无所成,反而害了小珑。”
叶信芳这句道歉是替原主说的,“小珑,从前是哥哥对不住你,以后哥哥一定会让你跟娘过上好日子。”
张氏瞪了他一眼,“可是我老是梦见你爹,梦见他临终前的样子,瘦的都只有一把骨头了,躺在病床上,再三交代,一定要让你哥读出个人样来,说他一辈子没有读出来,不甘心呐,小珑呀,你爹死的时候都不瞑目啊,我就看着他眼睛都闭不上啊,你哥要是不读书,我以后到了地下,还怎么见他啊……”
张氏声泪俱下的诉说真是闻着伤心,见着流泪,叶珑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哽咽着点头,“娘,一定要让哥哥读书……”
“小珑呀,你以后就算嫁了人也不要忘了你哥哥,等你哥哥中了举,你就有了靠山,在婆家就没人敢欺负你,这女人呐,只有娘家硬气了,才能一辈子过得舒心……”
1972年的夏天苏若正收拾着行李,过几天她就要去青大读书,那里还有一个未婚夫正等着她。可是一觉醒来,她却成了一个偏僻乡村的知青,床前站着一个陌生的军装男人,床头有一个娃正叫着她阿妈。她转头,就看到破旧的床头柜上,有一个日历,上面印着,1977。苏若我还是个宝宝呢!可是这个男人,好帅!她的脸红了。苏佳重生归来,举报继妹,逼她下乡,抢她男人,以为这样继妹前世的气运就都会落到她身上,结果没想到继妹竟然嫁了个更有权有势的回来了苏佳男人还你,咱还能做好姐妹吗?苏若麻烦脸拿来给我踹一下先...
从平凡到传奇,从普通到不朽,从刹那到永恒这是一个行走在诸天世界的故事!故事的开头,从罗素调教完系统说起。...
睡个觉而已,她竟是穿成了书中同名脑残女配男主的渣前妻,一朵怼天怼地的盛世白莲,而且还是正在私奔路上,既来之则安之,程宁宁表示她要抱紧相公大腿,逆转人生,做诰命夫人,绝不能落得被卖去花楼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