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阿姐!”
江洵一口答应了下来,过一会儿自知站在这儿也帮不上忙,就先回房休息了。
江挽不知道秦念淑为何不惜破坏自己名声也要替她隐瞒病情,但这份人情,她在心里记下了。
“鞋袜脱了,我看看脚踝。”
她早年跟着秦方礼四处行医的时候,见过这种白斑病的孩子,大多从生下来就被家里人当成是怪物,要么偷偷扔掉,要么接生下来就被掐死了。
很少有平平安安长大成人的,今天这孩子想必也是家里丢弃的可怜人,只是那孩子好像同她之前见过的那些又不太一样。
晒到太阳时她没有表现出有任何不适的不适感,身上也没有看到晒伤的痕迹。
她一下午都在考虑要不要把那孩子带回阳春门养着,可回去的时候路过那个巷口时,孩子已经不知所踪了。
看来天意如此,她难得善心大发一次,人家却不给她这个机会。
她低头看着江挽的小腿,纤瘦的脚踝处一大片青紫的淤痕,尤其是那几个手指印让人看着触目惊心,“那娃娃都瘦的皮包骨头了,怎得力气还这般大?”
“但是现在已经不疼了。”
“我得去找掌柜的要盆热水回来,你这最好热敷一下再上药。”
秦念淑把药膏轻轻放在桌上,匆匆地关门出去了。
半炷香的时间过去,江挽坐在床边等着等着就要睡过去了。
就在这时,门开了,人走了进来,小心地将水盆放置在地上,接着她就听到了手巾从水中捞出又拧干的声音。
一只手伸过来,轻轻地将温热的手巾敷在她的淤青处。
不对劲
秦念淑的手没这么大,而且手上也没有缠着纱布。
"
沈亦行。
"
江挽轻声呼唤他的名字。
一朝穿越,还未来得及好好享受米虫生活就被赐给一只脚已踏进棺材的病秧子残废王爷,丑女配残废,天生一对。好吧,夫君很弱没关系,只要她强就可以。可是为毛这桃花一朵两朵三四朵,要掐,必须要掐,不然家里有人要掀屋顶了。容千寻她活,我活。她若死,我必杀尽千...
不知道怎么写简介,就不写了吧,e还是写一点吧,穿越民国年代,成为僵尸先生九叔的大弟子...
这个世界,有儒有道有佛有妖有术士。警校毕业的许七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牢狱之中,三日后流放边陲他起初的目的只是自保,顺便在这个没有人权的社会里当个富家翁悠闲度日。多年后,许七安回首前尘,身后是早已逝去的敌人和朋友,以及累累白骨。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PS本书不悲剧!...